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东兴市交通运输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东兴市交通运输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交发[2018]12号
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
为切实加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春夏季期间消防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8年东兴市交通运输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8]70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18年东兴市交通运输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10日
2018年东兴市交通运输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东兴市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确保春夏期间东兴市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8]7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集中开展以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消防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春夏火灾防控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东兴市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领导机构和主要职责
为加强东兴市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刘汉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罗进武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德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汤卫文市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卢军市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李润作市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韦丽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李东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股股长
林爱宏市交通运输局财审股股长
周永明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股副股长
凌钦龙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凌秀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陈泉羽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巫世娟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员
张祯伟市县乡公路管理所所长
陈显达市县乡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唐国铁市航务管理所所长
邓瑞金市航务管理所副所长
何家源市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大队长
谢兴华防城港超大东兴客运分公司总经理
邓辉礼东兴市雄风汽车运输公司总经理
刘世坤东兴市公交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
樊富刚东兴市馨月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文权东兴市泰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办公室,专项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具体负责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推进、统计研判、检查督导、总结通报、上传下达、相关基础台账建立等工作。
三、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底结束。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前)。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至9月10日)。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工作阶段(9月11日至9月25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火灾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及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管领域为重点,结合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逐个单位开展排查,建立检查台账。重点围绕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公交、长途客运、道路运输站场、货物运输车辆、港口码头、道路桥梁、旅游船只、机动车维修、物流企业及园区、在建工程项目、办公场所、职工集中居住小区等行业领域以及单位内部开展火灾防控专项整治。
(二)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推动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三)因地制宜开展专项行动。充分分析辖区火灾多发高发因素和场所类型,并根据春夏消防检查任务特点,针对亡人火灾多发以及辖区火灾防控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四)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要紧盯端午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节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消防安全。
(五)强化消防工作责任落实,集中学习贯彻《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培训学习,各单位领导要了解和知晓自身职责和工作责任。在逐级压实职责任务,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议事日程和政务督查内容。
(六)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宣传单、车载视屏、可变信息情报板、张贴画、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载体,结合行业、单位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形势,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春夏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将火灾防控工作排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道路运输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程措施。各单位要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要按照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专项治理和应急救援准备。要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构建严密的火灾防控工作体系,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工作长效发展。
(三)加强督查问责。各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要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分重点、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事故的,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责任倒查。
春夏消防检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本单位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报我局;从5月开始,每月21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2日前报工作总结(包括图片、统计数据、视频等)。
联系人及电话:周永明,0770-7683512(兼传真);邮箱:dxsjt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