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1年第四季度暨岁末年初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843150
- 制定机关: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百建发〔2021〕118号
- 公布年份:2021.12.17
- 实施日期:2021.12.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1年第四季度暨岁末年初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建发〔2021〕118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百东分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制定了《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1年第四季度暨岁末年初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7日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百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1年
第四季度暨岁末年初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第四季度暨岁末年初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我局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百色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四季度暨岁末年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总体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求落到实处。 工作目标
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深入准确研判安全形势,坚决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管控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切实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本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陆 伟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峰玠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士鑫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尚飞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组 员:罗 炽 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
王高森 市住建局消防科科长、勘察设计科负责人
卢志福 市质安站站长
刘乾明 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人,劳保中心主任
范东清 市住建局监察支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安科,办公室主任由罗炽同志兼任,负责统一协调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其他成员从局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任务
(一)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进行检查。市质安科负责组织质安站对百色市中心城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有公司任命文件,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在位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项目是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组织对本项目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分析、评估并制定风险清单,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建立培训考试档案,是否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交底、演练工作。
3.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项目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1]29号)要求情况;项目是否严格做好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是否严格落实“桂建通”平台实名制管理及日常考勤制度;是否全面实行“二码”联查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二码”联查公告;是否安排专人负责“二码”联查工作。是否禁止未进行实名制登记或未进行考勤打卡的人员进入工地现场;是否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是否及时组织人员接种疫苗;是否禁止未按要求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混凝土质量缺陷,墙体和楼地面开裂,屋面、楼面、外墙面及卫生间渗漏水,墙体、顶棚和楼地面面层空鼓、脱落等情况;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是否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是否组织验收。
5.施工现场安全情况。一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审批情况、是否按照方案进行施工、是否建立危大工程档案;是否对危大工程进行巡检、危大工程完成施工后是否组织验收。二是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备案,是否经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顶升加节是否经验收合格,是否按要求进行月维护保养。三是高处作业及各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临时施工用电等安全情况。
6.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情况。重点检查项目严格按照《百色市城区建筑工程扬尘整治工作导则》(“工七条,路六条”)落实扬尘整治各项工作;施工工地是否按要求设置围挡封闭施工,是否设置喷淋系统并运行正常,冲洗平台设置是否有效使用,车辆驶出工地是否冲洗;施工现场裸土是否覆盖;土方作业或易产生扬尘作业是否采取洒水降尘、湿法作业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是否硬化等。
7.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消防专项方案编制情况;是否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临时活动板房材质是否为A类不燃材料;现场是否违规使用可燃挤塑板;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临时消防设施;集中用电区及可燃材料堆放区是否配备灭火设施;办公区、生活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等。
8.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是否落实整改到位,对自治区住建厅12月8日组织的安全评价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落实整改,是否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五定”原则进行整改。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9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本辖区特点制定方案,研究部署,宣传发动,做好指导和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项目管理部要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检查方案,立即对本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5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科(站)要对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建市政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隐患要督促项目参建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我局将采取“双随机”的形式,对各县(市、区)岁末年初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检查,扎实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各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抓好工作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按照零容忍、严执法要求,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岁末年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切实加强在建工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要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施工扬尘整治工作;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人、财、物,集中力量和时间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流程,明确应急处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强化各项应急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要编制完善安全救援应急预案并开展交底、演练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元旦、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切实做到值班电话“随响随接、随接随办、随办随记”。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四)重视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扫描盖章及电子版报市住建局质安科,邮箱:bszjza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