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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工作督导的通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5950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工作督导的通报
(市交〔2021〕13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叠彩区交通运输局、象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秀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七星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工作督导的通知》要求,我局于4月19日-23日组织对全市“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工作开展第一季度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地方管理路网建设方面
  2021年地方管理路网干线续建项目10个,第一季度完成责任目标投资10290万元,占一季度责任目标投资10320万元的99.71%。
  (二)农村公路建设方面
  2021年农村公路续建项目47个,建设里程358公里,桥梁1801延米,第一季度完成责任目标投资16236万元,占一季度责任目标投资15500万元的104.75%,超额完成投资任务。
  (三)农村公路养护方面
  灌阳、临桂、灵川、龙胜、兴安、阳朔、永福、资源等县针对2021年预计划的路面提升工程已开展设计、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部分项目提前实施建设,真正做到“早安排、早实施”。
  资源县通过与专业养护公司签订长期养护合同并进行定期监管,探索日常养护管理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提升了农村公路日常管护质量。
  (四)农村公路管理方面
  路政管理:各县(市、区)都能认真履职,制定路政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执法工作;执法案件能及时录入全区路政执法信息系统,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逻辑清晰、依据准确和装帧规范;各单位能做到执法场所标识规范醒目,区域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执法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仪表端庄和举止文明。
  公路保护:各县(市、区)都能按照规定对管辖公路开展公路巡查,做到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涉路问题及时查处,巡查有记录;同时能按照各县(市、区)政府联合治超方案开展与交警等执法部门的联合治超执法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治超执法有记录,案件整齐规范。
  美丽农村路建设:通过查阅巡查日志和巡查公路等方式,各县(市、区)均按照要求开展了农村公路路域整治工作,坚持日常上路巡查,发现涉路违法违规行为能及时进行处理,公路路产完好。
  (五)农村公路安全管理方面
  各县(市、区)不断完善“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安全制度,切实将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包括地质灾害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好公路防汛备汛准备工作和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范和抗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行业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安全管理工作和应急保障水平。永福、灌阳县积极按照要求建立所辖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一路一表、一路一图”台账。
  (六)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大部分县(市、区)能主动开展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以“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为抓手,紧盯交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检查项目来看,各县(市、区)工作作风明显提升,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明显规范,全市范围暂未发现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情况。
  (七)农民工根治欠薪工作方面
  从各县(市、区)基础台账及在建项目检查情况看,全市交通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情况基本平稳,国务院考核迎检准备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农民工工资支付根治欠薪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如下:一是组织制度健全,作用发挥明显,大部分(县、区)履职尽责情况较好;二是检查、巡查常态化,形成了打击欠薪的高压态势;三是盯住了“三条红线”,确保了“三个严禁”问题没有发生。
  (八)“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完成情况
  1-3月,全市地方路网项目共完成责任目标投资10290万元,占一季度责任目标10320万元的99.71%;全市农村公路项目共完成责任目标投资16236万元,占一季度责任目标15500万元的104.75%。其中:G321桂三高速公路龙胜县城段出口连接公路(K2.48-K4.88)段、G241梅溪至资源、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区(西站)公路工程3个项目超额完成投资责任目标,荔浦G321至金牛工业园区项目无任何进展。
  (九)通深度贫困村的道路等级低等问题情况
  各县(市、区)均严格按照要求对通深度贫困村的道路等级进行了摸底排查,结合实地抽查、核查情况,道路等级基本符合现有公路设计标准要求,后期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诉求需要,对公路适时实施提级改造工程。
  (十)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及“路长制”方案出台情况
  部分县(市、区)已陆续出台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及“路长制”实施方案,建立起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如:资源、灌阳、灵川、阳朔、荔浦、平乐。
  (十一)车购税存量消化情况
  1.2020年农村公路项目车购税结转至2021年的剩余资金为18877.7万元。截止目前,结存资金9705.32万元,资金消化率较低的有兴安56.62%、阳朔22.57%、全州9.48%。
  2.2021年车购税及自治区补助新下达资金18752万元。截止目前,结存资金12739.5万元。资金消化率较好的有恭城74.58%、资源44.74%、灵川41.5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方面
  1.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或处在停工状态。未开工项目为:临桂飞机坪至燕山(K5-K12.1)、五通至黄沙,灵川大圩至雁山草坪(灵川段)、雁山雁中桥、龙胜交洲至区矿,恭城新街经凤凰岩至竹山村(新街经邓扒至社山段)、平乐至昭平(长滩至黄龙);停工项目为:恭城挖沟至下莫,荔浦修仁至新圩(荔浦段)、马岭至东昌(三月-思贡段),龙胜梯田风景名胜区大循环公路,雁山奇峰镇至柚子湾,永福两江李宗仁故居至苏桥青龙口水库(永福段),灌阳勒塘至两河大田、G357永安关经水车至灌阳、灌阳西山至兴安漠川(大坪村-灌阳边界段),平乐桂江二桥至潮水。
  2.部分涉及建制村通畅的建设项目尚未全线完工。如全州东山-灌阳集全。
  (二)养护方面
  1.部分养护工程项目推进缓慢。按类型分类如下:
  (1)危桥改造未按时完工的有恭城的古寺桥、荔浦的交椅桥等4座、临桂的滩头石拱2桥等4座、全州的双陂渡拱桥等2座。
  (2)安防工程未按时完工的有全州的麻市-上塘等134个、平乐的四冲-二步水等5个、雁山的兴隆-鸡冠山。
  (3)大中修工程未按时完工的有恭城的秧家-西岭。
  2.部分县(市、区)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管力度不够。季度养护管理考评工作落实不到位,对路况检查无考评标准;部分乡镇交管机构相应的制度、图表未上墙,内业工作不规范,养护计划及技术要求不规范,缺失养护合同、巡查记录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资料,抽检的部分县、乡、村道存在路面坑槽破损未及时修补,路肩积土高过路面造成道路积水,路肩杂草较多未及时清理,边沟堵塞等现象。
  (三)安全管理方面
  1.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扎实;部分县(市、区)所对安全隐患组织不到位,排查情况记录不实,缺乏整治计划和措施,也没有建立安全隐患基础台账。乡村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未能落实乡镇的主体责任,其中少数县(市、区)一路一档、一路一表建档进度滞后,如:临桂。
  2.部分建设、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施工、警示标志欠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欠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方面亟待强化,施工用电不规范,技术交底工作不规范、不完善。
  3.部分县(市、区)公路管理部门信息报送迟报、不报现象存在,部分县所未能按要求上报安全月报表。
  4.部分县(市、区)公路管理部门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未引起重视,导致开展工作进度滞后。
  (四)质量监督及市场监管方面
  1.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大部分县(市、区)质量监督执法队伍人员不到位或到位率低,装备及车辆配置不到位,无法正常开展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部分县(市、区)质量监督执法职责落实不明晰、不到位,对今后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如平乐县、灌阳县、全州县等。
  2.质量监督日常管理及工程实体质量方面。兴安、全州、恭城、平乐、临桂、雁山等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一至三月份未按质量统计通报制度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上报月表;部分项目存在质量缺陷,如雁山区东立桥现浇梁板五跨混凝土强度均低于设计要求(设计C40,实测C30);全州县庙头大桥8号桥台混凝土搭板严重下沉。
  3.建设市场监管方面。个别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即签订合同,进行施工,如资源至梅溪公路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缴纳不足额;部分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机构未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部分建设项目部分中标企业未按要求在参与投标前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企业信息采集工作,且其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在招标过程中未得到运用。如灵川的九屋至兰田№2标段的施工单位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临桂区临桂镇岩塘至两江镇大山图公路工程二标施工单位桂林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灌阳县县道-月岭施工单位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信用评价方面。大部分县(市、区)未严格要求项目参建单位按投标文件、中标合同履约,导致项目经理、总工不到位,如全州县凤凰嘴大桥项目经理、总工未到位;恭城县大石桥至水滨公路栗木至观音段总监不到位。
  (五)农民工根治欠薪方面
  本次检查发现,部分项目仍然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台账归档不齐全等问题(详见附件2),其中一些常见共性问题(如: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计酬与工资发放表、考勤逻辑关系不一致、代签等)在历次迎检、检查、培训中多次强调,反复要求整改,依然屡教不改、屡教屡犯,侧面反映出部分(市、区)对农民工根治欠薪工作不够重视,对管辖的交通建设项目自查、整改力度不够,处罚力度不强,传导压力不足,指导宣传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对农民工根治欠薪工作有关制度落实意识不强,政策不了解,执行不透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切实抓好“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工作,树立坚决完成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统一思想,克难攻坚,狠抓责任落实,持续加快推进新建续建公路项目建设。一是要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解决用地、资金问题,尽快完成设计、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各项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开工。停工项目找出制约项目推进的关键因素,全力破解瓶颈问题,5月之前拿出解决方案,力争在二季度取得突破。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交通部门牵头、财政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建设格局,进一步打破工作常规,抓细抓实,形成高效运转的协调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三是加强对从业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各从业单位履行好职责,抓好公路项目建设的质量关。
  (二)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25号)等要求,尽快出台本辖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路长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职责,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的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质量。
  (三)各县(市、区)的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要科学按照区补2021年预计划进行设计和组织实施,认真执行各项农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建议可将路肩墙、标线与路面提升改造同步进行设计实施。
  (四)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备足够的质量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人员,确保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要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充分运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企业不得进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要督促辖区项目参建企业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源头管理,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入场,对公路工程关键技术指标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确保工程实体的耐久性。同时要加强对第三方检测单位监管力度,杜绝虚假不实检测数据。
  (五)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务院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考核要求,按照“及时、全面、准确、真实”的标准完善台账,收集各项指标落实的佐证材料,尤其是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到位,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国务院考核迎检工作。根据4月20日全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视频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要主动对接,积极排查,摸清底数,责任到人,将辖区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纳入月报及日常监管范畴,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切实履行好指导、督促职能。同时,要以“源头防控、高压治理、违法必查、标本兼治”为原则,建立健全涉嫌欠薪线索处置机制,全力以赴“去存量、控增量、提质量、防变量”,认真开展涉嫌欠薪线索源头整治“春雷行动”,从源头协调管控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隐患,避免“三个严禁”事件的发生。
  (六)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认识,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不断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管理;结合“安全专项三年行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农村公路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基础台账,遇到突发情况严格按照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机制进行信息报送;部分县(市、区)要对照《桂林市自然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市交安〔2020〕16号),出台本单位承灾体普查实施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承灾体普查工作,未完成 “一路一表”、“一路一图”建档的,要尽快完成建档工作;要进一步督促指导建设、养护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生活驻地的安全排查和监测工作,确保项目生产安全。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通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将各辖区内整改情况形成报告于2021年5月15日前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及电话:吴涛18977335126,蒙凌志13977399317,邮箱:glsjtjjgk@163.com,gljyzxaqk@163.com。
  附件1.2021年第一季度“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工作考评汇总表
  附件2.农民工抽查项目问题汇总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