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 制定机关: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18.02.28
- 实施日期:2018.0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区生产安全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的通知》(桂安委〔2018〕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特大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时间和范围
(一)督查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
(二)重点督查范围。
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三、督查组成员
组长:黄文钦长洲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陈筱竹长洲区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
李诗雄长洲区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
专家1人
四、督查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企业开展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情况。
1.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
2.是否全面排查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安全生产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是否研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隐患治理完毕后是否按闭环管理程序进行验收,并经验收合格才复工生产。
4.是否在复产复工前对返岗的员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
(二)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是否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3.企业消防设施、安全仪表、压力容器、防雷和防静电设施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检验检修。
4.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是否对可燃气体进行定量分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检测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氧含量。
5.企业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储备是否配备到位。
企业配备、发放劳保用品情况,员工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情况。
6.是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桂安监管三〔2016〕13号)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控。
7.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和正常使用,是否存在擅自停用安全联锁、报警损坏、工作指标超压等情况;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把本次专项督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抓严抓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总结分析,巩固成效
要及时总结分析本次专项督查行动中的问题和成效,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扬长避短,不断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并将开展工作情况于3月25日前报送区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陈筱竹,联系电话:0774-3851715,邮箱:wzczaj@126.com。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