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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转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56998 

  • 发文字号:南粮办发〔2022〕4号
  • 公布年份:2022.02.10
  • 实施日期:2022.02.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转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南粮办发〔2022〕4号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级粮油承储企业:

  现将《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安委〔2022〕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年初下发的《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南粮发〔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到认清形势,突出重点,压实责任,持续改进,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各单位须严格按照《通知》所规定的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开展自查、检查,检查中认真填写《南宁市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和《重大事故(问题)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统计表》,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做好资料归档。

  即日起至4月底,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请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于2月15日、3月3日前将上月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总结、重大事故(问题)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统计表,于4月4日前将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5月3日前将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报告报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科。电话:2805177,邮箱:lsj2805177@163.com。

  附件: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略)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