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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新命名和继续认定交通运输行业2015—2016年度广西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决定

【法宝引证码】CLI.12.219222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新命名和继续认定交通运输行业2015—2016年度广西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决定
桂交文明发[2016]153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各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青年文明号建设,不断扩大青年文明号创建的内涵和外延,经过对2015年新申报和已获得集体进行严格考核,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命名南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45路2221号车组、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为2015-2016年度广西青年文明号,继续认定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漓江游船分公司桂林旅游1号等242个集体为2015—2016年度广西青年文明号。


  希望获得命名的青年文明号集体珍惜荣誉、堪当表率、再接再厉,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促进青年岗位创优、创效、创新,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现代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新命名和继续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2015-2016年度广西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桂交文明发〔2016〕153号文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