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清剿火患”战役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617648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清剿火患”战役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冬季历来是火灾多发期,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为进一步深化“清剿火患”战役,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全力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火灾呈上升趋势,据统计,截至12月20日,全市共发生火灾65起,死亡1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14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1.56% ,死亡人数下降了50% ,受伤人数与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13.33% 。当前,圣诞、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各类娱乐、庆祝、民俗活动多,生产经营、商品流通活跃,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致灾因素明显增加,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清剿火患”战役及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作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重点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明确责任,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
  各县(市、区)要按照市人民政府“清剿火患”战役的部署要求,重点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大型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提醒单位落实节日火灾防范措施。针对近期国内、区内火灾暴露出小场所、小单位失控漏管的问题,要积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继续加大“网格化”排查整治力度,对“五小场所”、“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出租屋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针对节日夜间火灾多发的特点,公安消防部门要落实“错时”工作制,加大对火灾多发时段、夜间营业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力度。对节日期间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督促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同时,全市公安机关要按照自治区公安厅下发的《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深化“清剿火患”战役“零点”统一行动方案》要求,全警联勤,上下联动,全员参战,开展集中整治火灾隐患统一行动。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涉及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有可能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应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要依法从严查处,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对公众聚集场所违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依法查处并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市、区)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告,督促隐患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对没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违章“三合一”建筑或厂房依法予以查处。
  四、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开办专栏、发布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发动广大群众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活动,提醒注意节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燃放烟花炮竹安全,营造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氛围。针对当前亡人火灾高发的形势,要重点加强火场自救逃生技能宣传,并提醒居民加强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看护,防止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五、强化执勤备战,确保及时有效扑救火灾事故
  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高发和夜间重特大火灾多发的规律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从人员、预案、装备、演练、指挥等各方面落实执勤备战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六熟悉”,尤其要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熟悉;要坚持“救人第一”原则和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确保科学、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