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8637
- 制定机关: 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18.02.14
- 实施日期:2018.02.1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梧安委办〔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
梧安委办〔2018〕19 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