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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我县2017年“三月三、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69123 

蒙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我县2017年“三月三、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蒙森防字[20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公安局、白竹林场、古修自然保护区:

  为做好我县今年“三月三、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节假日期间林区社会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梧森防字﹝2017﹞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17年“三月三、清明节、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自治区区、市政府等上级森林防火管理部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抓责任落实、保生态安全、促社会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值班值守和扑火备战工作为重点,确保我县在“三月三、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的林区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20日——2017年5月8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二)强化野外火源的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未经申请备报的林地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三)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出动准备,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迅速出动扑救队伍及时安全扑灭。

  (四)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白竹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宣传面达到全覆盖

  1.县防火办配合县电视台、电信和移动、联通公司做好在节日期间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出动宣传车、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到各乡镇的重要林区、火灾高发区进行宣传、巡查。

  2.各乡镇人民政府、白竹林场、古修自然保护区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队伍,出动宣传车宣传,在重要林区道口、主要公路沿线、风景旅游区、进村路口、林缘醒目处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彩旗等;各中小学学校要专题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

  (二)加强火灾防范,强化野外火源管理,确保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1.各乡镇人民政府、白竹林场、古修自然保护区在“三月三、清明节、五一节"期间,要充分发挥护林员、巡逻队伍作用。通过巡查及时制止违章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加大对各类进山人员宣传教育和特殊人群的监管力度。要求各巡逻队在巡查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并携带必要的扑火机具、装备,在一旦发现火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置。

  2.县防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白竹林场、古修自然保护区加强对辖区内各造林公司、造林大户的督查检查,要求各造林公司、造林大户在造林抚育的生产经营工作中,加强对施工工人的防火宣传和管理,确保其造林地块不发生违规用火行为、不发生森林火灾。要求各造林公司、造林大户之间要成立联防协定,划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责任,做到“有火同打、无火同防"。

  3.严格落实林地野外生产用火申请备案报告的制度。对符合用火天气条件的需要申请用火的单位、个人,乡镇林业站一定要派出人员到现场勘查开设的防火线是否合格,核实炼山地块是否属于荒山或采伐迹地后才能备案报告。要规范用火行为,减少人为火灾的发生,对经过申请备案的生产用火,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做好跟踪和监督工作。

  4.森林公安机关在接到火警报警时要迅速派出警力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把握破案主动局面。火案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开展火案侦查工作,切实提高森林火灾的破案率,严厉打击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对造成森林火灾的肇事者的查处情况,要在电视台曝光。

  (三)加强值班值守

  1.在“三月三、清明节、五一节"期间,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特别在高火险期,各乡镇人民政府、白竹林场、古修自然保护区、县防火办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乡镇、白竹林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实行相对集中待命值班,县专业队要集中值班。

  2.认真执行火情火灾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及时掌握、规范报告火情。一旦发生火情,各乡镇人民政府值班人员应及时将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火场情况、火势大小等基本情况报告给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对卫星反馈热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1小时内查明情况并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要在2小时内将卫星热点的核查情况反馈给上级部门,确保森林火灾监测和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

  1.在“三月三、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白竹林场要及时调整充实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对现有的灭火机具、器材和各类装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做好扑火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工作,确保发生火灾时能拉得出用得上。

  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保证有20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储备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白竹林场要保证有3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储备量,并配备专门的扑火工具仓库,明确专人保管,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各乡镇政府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通知的精神,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开展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白竹林场要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落实各成员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明确包村单位、干部的森林防火责任区。成立督查组,对各行政村的乡镇包村单位、干部开展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加大督查力度

  县人民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在“三月三、清明节、五一节"期间不定期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白竹林场和有关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如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森林火灾或被市督查组督查发现因工作不到、防火措施不落实而被通报批评的,县有关部门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工作总结

  各乡镇人民政府、白竹林场在5月10日前将“三月三、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总结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