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南宁市建设工程检测、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11960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南宁市建设工程检测、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

南建招投标(201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意见的精神,更好地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招投标工作的需要,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检测项目、设计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电子化交易功能将于2018年12月29日起上线使用,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4月30日为推广使用期,请各招标人积极选择使用电子化招标方式。自2019年5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市本级检测、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进行交易。

  二、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的专职人员尽快熟悉“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的相关操作,确保电子化交易工作顺利实施。相关操作手册可以从“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右下角的“下载中心"中点击“招标代理操作手册"或“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三、在使用期间如有技术方面问题的,可以直接咨询系统开发单位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服务电话为0771-2856756。如有相关改进意见和建议的,可向我委招标办反馈,联系电话为0771-5535031/5532910,邮箱为gxnnzbb@163.com。

  四、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监管分级管理权限的通知》(南府发〔2015〕17号)确定的管理权限,各县区、城区及开发区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