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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象州县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739216 

象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象州县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象政办电〔2021〕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广西来宾东糖石龙有限公司、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象州县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9日

  2022年象州县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我县2022年糖料蔗生产工作的领导,遏制糖料蔗面积下滑的趋势,推进全县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自治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和降本增效"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确保“双高"糖料蔗基地优势长期发挥,逐步实现糖料蔗生产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水利现代化,提高糖料蔗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全县蔗糖产业持续稳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糖料蔗生产主要任务:糖料蔗种植面积16.03万亩,在2021年定案面积14.33万亩的基础上,净增1.7万亩;糖料蔗总产量80万吨;进厂糖料蔗75万吨。(具体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糖料蔗生产和“双高"基地水利化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象州县2022年糖料蔗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韦涛县长

  常务副组长:覃会雅副县长

  副组长:潘海飞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政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廖兴林县委办副主任

  张建平县财政局局长

  覃贵学县发改局(粮食局)局长

  申强县水利局局长

  谭云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爱宇县林业局局长

  陈艳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余华县经贸局(科技局)局长

  陈朝彬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江春培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覃新朝马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富斌石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钰钧妙皇乡人民政府乡长

  玉雪影象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廖运亮运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涂秋燕寺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文婷中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闭利武百丈乡人民政府乡长

  覃柳程罗秀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元春大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银中泽水晶乡人民政府乡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糖料蔗生产和“双高"糖料蔗基地项目维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政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江春培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糖料蔗生产和“双高"糖料蔗基地项目维护的日常工作,负责草拟和组织制订相关方案、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考评验收等工作。

  四、扶持政策

  (一)新种补贴

  1.脱毒、健康种苗种植补贴。2021年秋冬至2022年春新种植自治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或具有甘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种企业供应的脱毒、健康种苗以及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并与本蔗区制糖企业签订糖料蔗订单合同,且按合同销售原料蔗的诚信种植主体,按照桂政办电〔2020〕60号文给予350元/亩补贴。

  2.“双高"基地清理桉树水果及其他作物恢复种蔗补贴。2021年秋冬至2022年春自行清退“双高"糖料蔗基地内桉树等其他作物及果地退果恢复种蔗,按要求种植自治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或具有甘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种企业供应的脱毒、健康种苗,以及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并与本蔗区制糖企业签订糖料蔗订单合同,且按合同销售原料蔗的诚信种植主体,县财政给予200元/亩补贴。清退前各乡镇要将需清理的“双高"糖料蔗基地内改种尾叶桉及水果地块所在位置和面积等情况报县林业局审核,属于非林地清退后要恢复种蔗。同时,种蔗前由种植主体向制糖企业和所在乡镇政府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实、验收和公示后发放补贴。

  3.新扩种补贴。2021年秋冬至2022年春新扩种的糖料蔗,按要求种植自治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或具有甘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种企业供应的脱毒、健康种苗,以及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并与本蔗区制糖企业签订糖料蔗订单合同,且按合同销售原料蔗的诚信种植主体,县财政给予130元/亩补贴,已申报“双高"基地清理桉、水果及其他作物恢复种蔗补贴的种植主体不得重复申报新扩种补贴。新扩种前由种植主体向制糖企业和所在乡镇政府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实、验收和公示后发放补贴。

  (二)农机作业补贴

  按农机部门技术要求对甘蔗生产实施机械化作业的可享受补贴,即机械化深耕(深松)作业深度≥35cm的30元/亩,粉垄整地80元/亩,旋耕20元/亩,开行10元/亩,联合种植50元/亩,中耕培土25元/亩,植保5元/亩•次,行间剥叶20元/亩,联合机收234元/亩(或45元/吨),割堆机收100元/亩,割铺机收60元/亩,地头集堆剥叶50元/亩(或10元/吨),蔗叶粉碎还田20元/亩,机收运输15元/吨。农机作业补贴由实施甘蔗生产机械化作业的服务组织或个人向县农机部门申请办理。

  (三)糖料蔗净增面积奖励

  1.对乡镇的奖励。2021年秋冬至2022年春,按照各乡镇实际净增面积奖给100元/亩工作经费。

  2.经费来源。糖料蔗净增面积奖励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各乡镇净增面积,最终以两家制糖企业统计的定案面积数据为准。

  (四)制糖企业的扶持政策由企业自行制定印发

  五、重点工作

  (一)千方百计落实糖料蔗种植面积

  蔗糖产业是我县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制糖企业要充分认识发展蔗糖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蔗糖生产工作的领导。

  1.摸清底数,做好规划。各乡镇要按照糖料蔗生产任务目标,对辖区内的宜蔗土地进行摸底排查,特别是“双高"糖料蔗基地内被尾叶桉侵占的情况,认真做好2022年糖料蔗种植计划。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糖料蔗生产,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糖料蔗生产的各项工作,要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到位,明确职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把任务分解到村到户到地块,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3.强化意识,主动服务。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单位和制糖企业,要把发展糖料蔗生产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为蔗农做好协调服务,制糖企业的农务部门要组成糖料蔗生产专业服务队伍,积极主动为蔗农解决好糖料蔗机耕、种子、化肥等问题,切实为蔗农排忧解难,提高蔗农发展糖料蔗的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2022年糖料蔗生产目标任务。

  4.加强培训,科学种蔗。一是加强种蔗技术培训和实用技术指导,县糖业主管部门、两家制糖公司、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甘蔗生产技术干部要到村、屯举办培训班,做到技术指导服务到田间地头,进一步提高蔗农糖料蔗栽培技术水平;二是大力推广种植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2022年自治区糖办下达我县脱毒、健康种苗推广种植任务是6.44万亩,力争完成7.61万亩。各乡镇要按照《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大力推广种植自治区甘蔗良种繁育基地或具有甘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种企业供应的脱毒、健康种苗以及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如桂糖42、44、49号,桂柳05/136和粤糖00/236等。

  (二)切实加强糖料蔗砍运榨管理

  1.加强订单农业的管理。按自治区的统一部署,2022年继续推行糖料蔗购销订单合同,各乡镇、各制糖企业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和协调服务工作,糖料蔗订单合同要明确糖料蔗种植面积、数量、品种、价格、质量和扣杂标准等。同时,县糖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糖料蔗订单农业的管理,一是鼓励糖企到县外建立糖料蔗生产基地,发展县外糖料蔗订单,保障稳定的原料供应,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二是规范县内糖料蔗订单合同的签订,2022年的糖料蔗订单合同的签订,以2018年划定的蔗区为界,各制糖企业在各自辖区内按照要求完成糖料蔗订单合同签订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原则,行使好属地管理权,及时与糖企沟通,不再允许跨蔗区签订糖料蔗订单合同。制糖企业、甘蔗种植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合同条款,当地人民政府有监管责任,如果发现任何制糖企业或甘蔗种植主体不依法履行订单合同,如哄抬或压低蔗价收购或拒收糖料蔗或私自外销糖料蔗等扰乱砍运秩序、破坏糖业体制机制改革等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处理,并将该企业和种植主体列入失信名单,取消其享受国家对糖业和糖料蔗生产扶持的有关政策待遇。

  2.加强糖料蔗购销管理。一是制定《象州县2021/2022年糖业榨季工作指导意见》,成立综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做好蔗区糖料蔗砍运秩序的维护和管理,严厉打击跨蔗区无订单购销糖料蔗行为,防止糖料蔗外流。二是各乡镇、制糖企业要分别制定糖料蔗砍运维护方案,配合县执法队做好联合流动执法工作,确保蔗区监管到位、人员到位、信息到位、执法维护到位。三是处置非法糖料蔗收购点。在榨季前对非法糖料蔗收购点予以处罚、取缔,坚决制止和打击跨蔗区无订单购销糖料蔗行为。规范已经与制糖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成为制糖企业甘蔗收购服务点的地磅业主的管理,督查其办理相关证照,依法依规合法经营。四是做好后勤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解决好甘蔗维护执法人员相关补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两家制糖企业要做好后勤保障服务。

  (三)着力推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及精细化管理

  县农机部门、制糖公司要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机械化作业补贴为契机,积极培育扶持本土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引进适宜本蔗区糖料蔗生产农业机械,通过适时召开各种现场作业演示会,观摩和建立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和高效机收示范基地等方式,大力推进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突出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理念,加大整治蔗叶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力度,促进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广应用高产高糖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地膜覆盖、病虫害综合防治、水肥一体化等实用技术,培植和发展糖料蔗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糖料蔗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精细化管理,以达到加快糖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和降本增效的目标。

  (四)大力推进蔗叶禁烧和综合利用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原则,加大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法和考核奖惩,建立各级蔗叶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加大对重点管控区的巡查督查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和制止违规焚烧甘蔗叶的行为。大力开展蔗叶“四化"技术培训,提高蔗叶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促进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加大“双高"糖料蔗基地清桉退果和还蔗力度

  近年来,“双高"糖料蔗基地被桉树、水果等违法违规侵占较为严重,2021年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在广西检查时已指出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要求立即整改,因此各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双高"糖料蔗基地的清桉退果恢复种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清桉退果还蔗工作要认真再部署、再落实,按照实际全面完成“双高"基地的清桉还蔗工作,确保“双高"糖料蔗基地发挥长期效益,促进我县蔗糖业高质量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县2022年糖料蔗生产“双高"基地建设维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实施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种植工作;负责各乡镇糖料蔗种植、管理技术指导工作;协助、指导各乡镇“双高"基地维护和糖料蔗订单农业的监管等工作。

  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对全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推广应用和高效机收基地建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县本级承担的糖料蔗发展补贴资金,制定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各类扶持资金;负责项目资金的下发、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对全县“双高"基地水利化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政府或项目实施主体对全县“双高"基地水利化项目建后的监管和维护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双高"基地内改种尾叶桉及水果的清理工作;负责全县“双高"基地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提供相关业务服务。

  县林业局:负责协助各乡镇上报需要清理的“双高"基地内改种尾叶桉及水果地块类型(即林地或非林地)和面积的审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完成糖料蔗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双高"基地清桉退果还蔗,加强“双高"基地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二)加强政策宣传

  蔗糖产业是我县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制糖企业要充分认识发展蔗糖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传媒、村委高音喇叭、标语、宣传单、短信以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和企业糖料蔗生产扶持政策和措施,充分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提高群众发展糖料蔗生产的积极性。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做好糖料蔗生产各项协调服务工作,确保2022年糖料蔗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双高"糖料蔗基地建后管护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对本辖区已建好“双高"糖料蔗基地的管理,落实管护主体,确保“双高"基地长期发挥效益。引导部分种植规模过大、管理不到位的“双高"基地业主将部分土地流转或转包他人,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严禁在“双高"糖料蔗基地内种植其他作物。

  (四)改善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基础设施

  各乡镇要根据当地实际,优先安排糖料蔗保护区内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多渠道整合资金,加强蔗区机耕、运输道路和排灌系统建设与养护,确保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生产和运输道路安全畅通,并做好糖料蔗生产规划,及时将糖料蔗种植任务分解落实到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相关村屯和农户,加强政策宣传,发动群众发展糖料蔗生产,逐步引导群众将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改种其他作物的地块恢复糖料蔗种植,确保我县糖料蔗面积稳定发展。

  (五)加强监督管理和考评工作

  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求将糖料蔗生产申报列入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范围,依程序依计划开展相关督查。

  附件:象州县2022年糖料蔗生产任务目标分解表


  附件

  象州县2022年糖料蔗生产任务目标分解表


  (总任务:16万亩)单位:亩、吨  

项目

单位

2021年定案面积

2022年植蔗任务

总净增面积

原料蔗

总产量

原料蔗

进厂量

全县合计

143301

160301

17000

801505

745400

马坪

31431

34531

3100

172655

160569

石龙

41971

45171

3200

225855

210045

象州

4031

5531

1500

27655

25719

妙皇

6221

6721

500

33605

31253

寺村

15752

17652

1900

88260

82082

中平

711

1211

500

6055

5631

百丈

508

1008

500

5040

4687

罗秀

2582

3182

600

15910

14796

大乐

1450

1950

500

9750

9068

水晶

3954

5154

1200

25770

23966

运江

34690

38190

3500

190950

177584

备注:2022年种植面积任务是根据各乡镇2021年的糖料蔗定案面积,并综合各方面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