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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7928 

桂林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粮办[2018]44号



各县(区)粮食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2018〕73号)精神,市粮食局组织制定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举行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粮食局成立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伟民市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周月桂市粮食局副局长


  成员:各县(区)粮食局局长,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地粮食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指导各地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各粮库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安全检查和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周月桂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县(区)粮食局局长,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联系人:谌蒙浪,联系电话:2836174,传真:2825640,电子邮箱:glslsj@163.com。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结束,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范围:全市涉及粮食行业地区、企业单位,实现“全覆盖”。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涉粉尘爆炸、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检查。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和市委赵乐秦书记、秦春成市长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桂林市筹备委员会部署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情况。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或停产检修。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将继续派出综合巡查组、专项巡查组巡查全市各单位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落实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结合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和目前正在开展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行动,针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加强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强化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涉粉尘爆炸:深化涉粉尘爆炸专项整治,防止出现粉尘燃烧爆炸事故。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县域工程的安全监管。消防方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及电动自行车防火等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职业病防治方面:深入开展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有效防治职业病危害。


  (三)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辖区内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明确责任,督导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凡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周年纪念活动后,企业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


  (四)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事故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党政一把手必须亲手抓,履职尽责。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自查督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个人和部门,要通报问责。


  (三)加强总结报告。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2月20日前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送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