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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紧急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1490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紧急通知
(柳卫应急〔2017〕1号)


各县(区)卫计局、新区卫计办,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
  近期我市连续阴雨天气,容易引起各种突发事件,为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卫生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如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和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人员、床位、设备、车辆等准备工作,确保院前急救工作正常运转。要指导院前急救机构加强节日值班和调度,医政医管科要指导血站完善血液保障工作预案,科学合理调整血液采集量和库存量,保障突发事件伤员用血安全。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要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确保能在指定时间内集结出发,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二、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全市各院前急救网络成员单位要加强卫生应急救治工作,完善各类急救预案,维护好急救车辆及设备,加强人员培训,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现场伤员急救工作。县级医院要及时派出救护力量增援,市级三级医院要做好突发事件伤员救治准备工作,要预留一定的床位,一旦接到任务及时派专家增援。
  三、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凡是发生重大公共事件,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半小时内电话上报市120指挥中心和市卫计委,两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卫计委,并加强后续伤员的治疗情况跟踪,及时做好续报工作。凡发生未及时上报或瞒报、漏报等情况,市卫计委将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