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资格认定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5345871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桂卫函〔2017〕967号
- 公布年份:2017.09.29
- 实施日期:2017.09.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资格认定的批复
桂卫函〔2017〕967号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你院建立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的申请我委已于2017年8月29日受理。我委组织专家组开展了现场评审验收,根据专家组意见,同意你院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资格认定。请你院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