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龙圩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三级包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梧州龙圩区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广西梧州龙圩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23〕14号
- 公布年份:2023.03.28
- 实施日期:2023.03.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龙圩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三级包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23〕14号
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龙圩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三级包保"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8日
梧州市龙圩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三级包保"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防汛抢险救灾“一线工作法"的通知》(桂防指〔2019〕21号)、《关于全面落实防汛逐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桂防指办〔2023〕6号)、《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五级包保"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我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三级包保"责任制,扎实做好龙圩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区领导“包保"责任区安排
由副区长邹海等4位区领导分片联系包保4个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新地镇:由副区长、龙圩公安分局局长邹海负责;
龙圩镇:由副区长杨颖负责;
广平镇:由副区长王冰负责;
大坡镇:由副区长莫振明负责。
二、区领导“包保"责任制内容
主要负责协调、督导、指挥责任区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分片联系的区领导重点督促指导各镇落实防汛抢险救灾属地责任,建立相应的镇党政领导防汛抢险救灾包保责任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包组、包户的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包保"工作格局。各级包保责任人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会商研判。要及时掌握包保责任地区行政区域重
大气象信息、重要汛情、重大险情,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并立即就防范工作作出部署。及时检查包保责任地区重点区域防汛备汛等工作,必要时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责任和措施落细落实。
(三)完善应急措施。要充分了解包保责任地区防洪工程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指导防汛抗旱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等工作,掌握分片包干辖区内汛情、水情、工情,指导当地防汛抗旱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抗旱调度指令。
梧州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五级包保"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