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环政办发〔2022〕114号
- 公布年份:2022.09.30
- 实施日期:2022.09.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环政办发〔2022〕11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及驻环江中直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函〔2022〕19号)精神,决定成立自治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自治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唐锷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韦树军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兼)
成员:谭绿叶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融媒体中心主任(兼)
韦学强自治县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谭桂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蒋永泉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韦杨枉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柳霞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崖东向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方国华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烨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覃仁芳自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莫志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韦鹏程自治县文广体旅局副局长
谭林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相勉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兼)、河池环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何铁坤国家税务总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税务局副局长
罗庆华中国人民银行环江支行副行长
周志明中国邮政集团环江分公司副总经理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韦杨枉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专题会议制度,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由召集人决定。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