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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71081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电[2018]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钦北各有关单位:

  《钦北区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6日


钦北区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3月13日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深刻汲取“4.24"我区青塘镇微型货车与摩托车碰撞致3人死亡1人受伤的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事故的批示精神,以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为工作目标,强化重点车辆管理,强化农村道路管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大整治大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由分管交通、安全生产、公安以及联系交警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钦北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三大队,由市交警三大队大队长刘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开展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并按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二、整治时间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活动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6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车辆,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

  (二)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面包车、摩托车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行为。

  (三)排查和治理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隐患问题。

  五、工作内容

  (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1.加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乡镇圩日、节假日以及重大民俗活动期间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查处微型面包车超员、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员的作用,开展农村交通秩序大整治,消除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的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2.深入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区交通道路安全联席办要以农村道路、山区公路为重点,组织交警、安监、交通、农机、运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乡镇交通协管员、村屯交通安全信息员等共同深入村、屯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整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全面开展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深入组织开展国道、省道和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防护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登记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二)开展大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

  继续实施大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整治行动,交通、公安、公路、农机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治超工作要求,在国道继续设置大货车治超站,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实施联合执法,公安机关负责检查、罚款扣分,交通部门负责称重取证和卸货转运的工作,凡超限超载的大货车一律严肃处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查各类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三)认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公安、交通、公路、农机等部门,要对辖区国道、省道、农村道路和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交通事故隐患或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设交通安全提示标志,向广大驾驶员,行人提醒,注意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小心驾驶,安全驾驶。

  (四)深入开展客货运企业安全检查

  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深入到辖区各客货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情况、GPS动态监控管理情况、安全带提示使用情况、旅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情况,确保客运安全。

  (五)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辖区各学校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提高中小学生和教师职工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2.开展客货运企业交通安全教育。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到辖区客货运企业开展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守法驾驶,预防事故。

  3.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镇(街道)、交通、交警、公路等部门要深入研究和制定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册、宣传单、警示片等多种方式,在辖区各农村、客运站等群众集中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农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重点开展非法运营整治和警示宣传。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非法运营整治行动,结合专项治理教育机动车、拖拉机驾驶员不违法载人,教育群众不乘坐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不乘坐超员车、非法运输车,教育动员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的所有人办理入户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把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做好。

  (二)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安监、交通、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大整治工作重点,开展综合整治和专项行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联合执法,确保工作效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和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力度,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微信等有效载体,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做好整改。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镇(街道)、相关部门于5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每月10号前将工作开展进度形成书面报告,并于6月底之前形成工作总结报送至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传真:2834696,邮箱:sdd283469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