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南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南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港南政办通〔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港南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港南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十四五"时期,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空前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保障已进入了一个全新时代。为了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提升港南区食品安全工作效能,助推“健康港南"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国家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发〔2019〕30号)《广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贵政办发〔2021〕24号)《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港南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港南政办函〔2020〕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港南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港南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2021年—2025年)。本规划阐明港南区“十四五"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攻坚行动,是全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全区食品安全的重要指引。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港南区紧紧围绕确保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始终遵循“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狠抓综合治理,突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共创共治,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全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向好,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抽检食品5525批次,抽检食品合格率为98%;冷冻冷藏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和快速检测合格率在99%以上;累计完成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定性监测有效样品8000个,总合格率99%。
二、食品监管力度明显加强
“十三五"期间,全区共落实监管对象3726家,其中餐饮服务单位1502家,食品流通单位1911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313家。全区没有因监管不到位而引发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实行色标管理,推行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区已量化评定1502家餐饮单位,已符合量化的餐饮单位参评率达到100%。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港南区1456户餐饮单位实现了“明厨亮灶",明厨亮灶完成率达96.94%,超出了自治区任务的要求;其中185家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
三、犯罪打击和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依法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区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50件,罚没款110多万元。专项整治成效凸显,积极组织协调开展“学校春秋季专项检查"、“农村食品"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0余人次,执法车辆5000余车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000家次,责令整改300余家次。其中,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成效凸显,食品“三小"备案许可管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档案不断健全,食品生产加工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升,食品“三小"脏乱差、乱摆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十三五"期间,港南区持证的食品“三小"单位共计804家,其中小作坊231家,小餐饮437家,食品摊贩136家,持证率高达98%。
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鼓励传统特色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41个,无公害认证产品46个、绿色食品认证企业3个、有机食品1个,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1个,“三品一标"新增47个。实施农产品加工产业优化升级行动,逐步壮大食品加工业,全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3家,同时,对50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动态评级。
五、共治共享格局更加稳固
全区构建了社会共治格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行动,成功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强化群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开通了“港南区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跟踪应对,有效监测食品安全舆情信息1000余条,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鼓励公众参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氛围初步形成,推动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和综合治理。
六、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十三五"期间,财政对食品安全的投入投入总体逐年增长,财政安排食品安全生产与监管相关项目经费累计达736.27万元,年均增长7.05%;其中上级经费453.99万元,年均增长9.68%;本级用于保障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食品质量安全检测、重大食品安全应急、科普宣教等方面经费达282.28万元,年均增长5.37%。保障了食品卫生、食品安全与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展了学校中高考、“三月三"活动、港南区“两会"等40多次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涉及就餐人员10万余人次,重大活动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节迎来的机遇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把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关系民生的政治任务,提出了“四个最严"“党政同责"等要求,出台了有关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广西配套发布了相应改革措施,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政策保障。2022年,贵港市成功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今后港南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注入强大动力。港南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有利于持续、深入、有效推进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不断提高全区食品安全水平。
二、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助推食品安全水平提升
“十四五"期间,港南区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厘清监管职责。同时,为了保障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相关的人、财、物投入经费安排预计比“十三五"期间增幅提高;加大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的宣传力度,引导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助推食品安全水平提升,为港南区加快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奠定基础。
三、食品加工产业链延伸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港南区重点培育发展食品加工产业链,食品供给逐步由小农经济、简单加工向工业化、现代化、高级化加快转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食品的需求已经从生理需要上升到安全需求,再到健康需要不断升级和扩大。食品产业链的延伸,将有利于倒逼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合作联盟,注重对食品安全生产与质量的管理,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互融共生"的产业链一体化质量提升格局,加速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新技术成为监管创新和企业转型有力手段
信息化进入新一轮革命期,面对政府执法资源配备有限而新型食品经营业态和数量井喷式增长的矛盾,5G、互联网、新基建等迅猛发展,能够有效缓解人员少、监管对象多的困局,为食品安全监管创新和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构建监管网格,形成监管数据链,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政管互动,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实现食品安全监管靶向性,有利于严把食品安全关,进一步提升执法权威性。同时,企业通过技术进步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在产业发展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第三节面临的挑战
一、新时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在新时期,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国际国内食品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灾难性事件时有发生。适应经济规律,在监管中兼顾食品安全与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成为港南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且港南区食品产业基础相对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多、小、散、低问题突出,产业化、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不高,特别是食品“三小"较多,安全风险隐患多,监管难度大。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生产经营过程非法添加行为屡禁不止,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问题屡打不绝,虚假宣传、过期食品翻新再售,餐饮加工操作不规范、卫生不达标。一些小散业态违法犯罪主观恶意、隐蔽性强,往往前整后乱、重复反弹。同时,非洲猪瘟、新冠肺炎疫情等新状况的出现,为新时期港南区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二、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当前,港南区食品安全领域风险因素复杂,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依然突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散的状况尚没有从根本上改观,由此导致的食用油黄曲霉毒素B1超标,鲜湿米粉微生物污染,蔬菜干制品等二氧化硫超标,以及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问题依然存在;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有待提高,误食野生毒蘑菇等食物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此外,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资金保障不足,相关的硬件设备不够完善,食品企业“小、多、散、低"的局面难以解决,集约化程度不高,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治理难度较大。
三、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机构改革后,组建了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了原工商、食药、质监等多部门的职能,但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比原工商、食药编制之和大幅减少。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基层工作经费未增,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人才紧缺。2021年初,港南区市场监管局在职在编109人,食品及食品相关专业的监管人员仅13人,其中有5人不在食品监管岗位,食品及食品相关专业的在岗监管人员占比不足8%,导致产生基层监管人员协同不够顺畅、执法效能不够高等问题。同时,随着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基层监管任务更加繁重,普遍存在一人多职现象,培训学习不足、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慢等问题凸显。
四、社会共治系统尚未健全完善
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仍需提升,不少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不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淡薄较弱,食品生产存在分散程度高、技术含量较低等问题;消费者仍然容易信谣、传谣,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同时,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尚未健全。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为主线,弘扬“四干"新作风,按照“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快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进程,全面建成统一权威,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高港南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食品安全工作的体制机制,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食品安全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不断健全党政同责工作和考核评价制度,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根本保证。
二、坚持心系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改革创新
健全事权清晰、责任明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覆盖城乡的监管体制。完善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执法协同、风险会商的跨界合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能力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体系。
四、坚持依法治理
强化法治理念,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体系,健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衔接的法治体系,实现有法可依。坚持重典治乱,协同执法力量,依法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违法成本。严格执法,解决好执法不严、不作为、乱执法等问题。
五、坚持共治共建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完善权责清晰责任体系,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独特功能,形成更加完善的体现新发展理念、与“四个最严"要求更加匹配的食品安全共治共建体系。
第三节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食品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全面加强,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监管队伍素质明显提升。食品产地环境污染得到进一步治理,初步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全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质量水平得到提升,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体系,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显著提高,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不断提高。
表1港南区“十四五"时期食品安全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 | 属性 |
1 | 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 4.50 | 约束性 |
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 1.50 | 约束性 | |
2 | 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总体合格率(%) | 98.00 | 约束性 |
3 |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8.00 | 约束性 |
4 |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 100.00 | 约束性 |
5 | “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数(个) | 4.00 | 预期性 |
6 | 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 | 98.00 | 预期性 |
7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单位食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比例(%) | 100.00 | 预期性 |
8 | 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管理率(%) | 100.00 | 预期性 |
9 | 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 80.00 | 预期性 |
10 |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例(%) | 90.00 | 预期性 |
11 | 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实现信息可追溯率(%) | 98.00 | 预期性 |
12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 | 90.00 | 预期性 |
13 | 随机抽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公示率(%) | 97.00 | 预期性 |
14 | 食品安全12315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 | 99.00 | 预期性 |
15 | 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 | 98.00 | 预期性 |
16 | 农贸市场快检室覆盖率(%) | 99.80 | 预期性 |
17 | 食用农产品快检系统每日快检阳性样品处置率(%) | 98.00 | 预期性 |
18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 | 完成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19 | 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 | 100.00 | 约束性 |
20 | 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数(个) | 2.00 | 约束性 |
注:表中的指标低于贵港市“十四五"规划指标要求的,以贵港市指标为准。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构建权责清晰责任体系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食品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理顺区、镇(街道)两级监管事权。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各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区、镇(街道)和各部门及其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评议,加强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提升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客观性。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供应商,种植养殖企业,农产品收购贩运企业,定点屠宰场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粮食生产经营企业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签订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书。组织召开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会,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实施先进管理体系,增强企业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90%。强化建筑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筑工地食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建筑工地食堂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到2025年,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比例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第二节实施“四个最严"管理机制
一、建立最严谨的标准
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力度,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检验人员对国家标准的认知度,依法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标准,做好每年度的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在国家标准化体系框架下,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制定地方、团体、企业的食品安全标准,建设更加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提升行业自律水平。鼓励餐饮企业逐步完善食材采购、加工、包装、配送等环节的标准和规范,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质量标准,逐步形成完善的餐饮标准体系。依法加强标准化建设,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创造更加公开、透明、开放的标准化工作环境,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充分发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优势,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和人员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畜禽交易市场分类分区域监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督促建筑工地重视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及烹饪、用餐环境安全工作,并将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列入文明施工重要评分内容。落实抽样全过程视频记录制度,完善抽检监测、专项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与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的组合机制。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远程视频监控,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建立违法“痛点清单",重点整治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威慑失范市场主体。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发现存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隐患的,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行政部门移送案件和移交工作。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将其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公示失信违法主体,使其丧失信誉,形成强大舆论压力,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并与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有机结合。支持消费者协会和检察机关提起食品领域公益诉讼,落实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对在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违规插手、干预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处理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处理的党政领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推进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
一、加强食品农田源头管理
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严格资格审核,加强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管理,注意用药安全间隔期,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加大对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监测力度,定期开展督导巡查和产品抽检,实行全覆盖现场检查,落实检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查处措施。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问题突出的农产品,通过精准治理模式,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强化养殖产业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养殖业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分区防渗,污水处理后用于周边消纳区的经济作物施肥,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消纳区浇灌。养殖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对危险废物防疫废物进行单独收集、暂存,并委托有经营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粪便、沼渣、污泥、饲料残余物收集至粪便贮存间,定期外售给有机肥厂家,避免长时间堆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加强耕地污染控制及修复。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运用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因地制宜采取农艺调控措施,改善土壤污染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模式,对收集的垃圾进行100%无害化处理。
二、严把食品准入关
严格实施港南食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落实“证照分离"等食品生产经营事项改革要求,推进严格许可、规范许可和材料简化、程序优化、时限压缩等便民化措施,全面推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高效化,积极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加强对龙头农业企业进行有关准入制的知识培训,推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认证和发证。
三、加强食品生产监管
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严格食品生产过程管控,推动企业建立全链条、全环节质量内控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范体系与质量管理制度,推广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完善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监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病死畜禽、屠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食品经营监管
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深入推进“放心超市"自我承诺工作。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大宗食品或重点食品溯源体系建设,以菜市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场所为重点,加大对大米、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粉制品、豆制品、酒类、食用盐等大宗食品的抽检力度和追溯管理力度,开展散装酒、食用盐经营专项治理,加强冻品冻库和现制现售食品监管。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退(换)货、回收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疫情防控期间,督促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经营企业落实备案制度。强化互联网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落实网络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和管理责任。规范网络平台食品、外卖食品的安全经营行为,严厉惩处涉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网络食品经营者,确保所售食品安全。开展畜禽屠宰检验检疫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验入场销售畜禽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验报告,重点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食品销售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
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等各环节追溯监管,确保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合格证与追溯信息“二码合一"。督促粮食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粮食企业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粮食销售记录制度,完善粮食质量档案,明确粮食入库、储存、出库、销售质量责任人,确保粮食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问题可溯源。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对大米、乳制品、肉制品、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酒类、食用盐、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加工品等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全过程信息化追溯监管。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参数,将食用林产品纳入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的经营、使用、流通等各环节可追溯监管,确保来源可追溯。融入自治区“八桂集中仓"追溯系统,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督促冷链企业建设溯源体系,加强冻品冻库信息管理,便于冷藏冷冻食品经营、使用、流通等各环节可追溯监管。到2025年,全区实现90%以上的规模以上与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食品追溯体系,全部进口冷链食品、60%的国产冷链食品纳入“八桂集中仓"追溯系统。
第四节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食安港南"整体品牌
落实“中国生态富硒港"战略,打造“食安港南"整体品牌,严格“三品一标"认证,推进良好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等认证登记审查工作。发挥东津细米品牌示范作用,培育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本土食品品牌,保护和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加强食品连锁经营品牌推广。科学规划美食空间布局,建设特色美食街区,发展夜经济,举办美食节,拉动“美食经济"发展。推进安全、营养、健康食品工艺优化创新,培育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健康食品品牌。探索建立港南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机制,打造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区域公用品牌。
二、实施“质量兴农"计划
持续推进港南区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设和品牌认证,加强基层宣传,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建的社会氛围。树立生产基地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建立种、养殖场包片包场监管责任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制、承诺制。推广绿色标准生产技术,规范种植、养殖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食用农产品主体名录库并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底线,确保粮食、果蔬质量安全。利用港南区的资源优势建设一批面向粤港澳的优质“菜篮子"、“果园子"“米袋子"基地,以西江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抓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大力建设绿色有机富硒优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打造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水上运输走廊、南北果蔬流通重要集散地。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
第五节完善风险智慧监管体系
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与农贸市场对接,实现以禽畜、果蔬等为主的重点品种全过程追溯管理。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参数,将食用林产品纳入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体系。融入自治区“八桂冷链通"追溯系统,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对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食用酒精、粮食加工品等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全过程信息化监管,逐步实现市场内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流向可查。严格落实食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各环节可追溯监管,确保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逐步拓展追溯环节和产品范围,推进电商平台、企业追溯平台与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完整追溯链条,实现追溯信息便捷查询。到2025年,全区实现90%以上的规模以上与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食品追溯体系,全部进口冷链食品、60%的国产冷链食品纳入“八桂冷链通"追溯系统。
二、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抽检力度
统筹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加大抽检监测力度,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在镇(街道)建设一批快检室、社区检测点,鼓励企业建设自检室,实现区级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卖场和公立幼儿园、各类学校食堂快检室全覆盖。优化监督抽检与评价性抽检的组合方式,完善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的组合机制,将体系检查扩大到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两超一非"等突出问题。餐饮环节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食品环节构建抽检全程质控体系。强化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并及时追溯来源,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深入实施检打联动。到2025年,全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
三、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探索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加强对新业态、新技术、新原料的监测,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风险分析模型,强化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规范事中事后体系化监管。根据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季节性特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范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推进食源性疾病、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系统建设,提升细菌性、有毒动植物、化学性、病毒性等食源性疾病暴发的管控能力。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重点排查食用农产品禁用农兽药、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鲜湿米粉和方便食品微生物、食用油黄曲霉毒素B1、白酒甜蜜素、餐饮食品铝含量、大米重金属以及食糖二氧化硫等风险隐患。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特别是食源性疾病暴发处置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监测水平和处置能力。推行食品安全自查承诺制,落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到2025年,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责任落实自查率、自查报告率分别达到100%、98%。
四、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检验设备配置和应急装备建设,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平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工作考核方案,完善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在各景点开展旅游和节庆活动中,尤其是涉及美食等食品安全的活动中要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督促各景点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应急处置案例库和模拟仿真演练系统,统筹组织开展食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快速响应、应急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建立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各项检验检测工作迅速开展。密切关注与研判食品安全舆情热点,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情事件。加强与新闻媒体经常性沟通合作机制,正确引导报道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明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时限、响应程序和控制消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五、鼓励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推进大米、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粉制品、豆制品、酒类、食用盐等大宗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其他有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办理或委托保险经纪公司协助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作坊以及农村集体聚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单位食堂保险可委托保险经纪公司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动员企业、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保险维权,切实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第六节构建专业技术保障体系
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稳步推进学校食堂科学管理方法,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规程。鼓励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实施色标管理、体系检查、第三方酒店管理认证等管理模式。推行“线上"监管和“云监管"技术。加快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提升,确保土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加快GSP跟踪设备更新换代,强化禁用限用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零售经营动态监管,全面提升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能力和工作效能。到“十四五"期末,食品检验检测等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二、加大装备及设施投入力度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镇(街道)等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快检实验室等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与执法装备提质升级。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食品安全监管基层和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等装备,重点加强执法执勤车辆、食品快速检测车、抽样专用车等产品质量安全专用监测车辆的配置,提升检测技术信息化水平。加快实现监管队伍和基层监管部门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视频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的装备专业化水平,提高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能力。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督查考评,确保按期实现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目标。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港南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管理,确保满足开展港南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加强专业化、职业化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食品专职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食品信息管理、统计分析、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和在职人员学历教育,提升基层食品监管能力。开展基层检验检测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竞赛,进一步加强地方性食品安全法规培训力度,深入普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日常监督检查、培训管理、风险监测评估、信用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认知水平。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管实际能力和水平。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建设食品安全专家库,开展法规科学研究、产品审评、风险监测和评估、应急处置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第七节建立多方协同的社会治理体系
一、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信用体系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信用修复机制以及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严格管理食品生产与经营企业信用行为。深入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守信超市"“放心餐厅"“绿色健康餐厅"“放心食堂"建设,不断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公开,推动市场主体自律、诚信经营,构建诚信体系。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评先评优、先进模范等奖励激励措施。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严格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出台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自我纠错、重塑信用。
二、形成多方参与社会共治格局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媒体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体系,营造“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的社会共治共建共享氛围。建立健全港南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和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和内部知情人通过政务微信、“12315"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电子信箱等渠道,监督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志愿者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明察暗访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权威性。健全信息公开与通报制度,构建以公众满意度为核心的食品安全社会评价体系。
三、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以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知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源性疾病防治为主要内容,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市场等活动。依托世界卫生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多角度、多途径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充分挖掘港南区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短视频、公众号、官网等传统媒体+新媒体,立体化科普食品安全知识。建立健全舆情回应后续跟踪工作和正面信息发布机制,围绕重大突发事件,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最大限度地压缩谣言传播的空间,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网络突发事件实战能力。
第四章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第一节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行动
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快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积极引导企业严格按照规范从事食品安全生产。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供应商检查评价、产品出厂检验、食品召回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质量管理。鼓励风险较高的大中型食品企业率先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等国际先进质量体系认证,力争在“十四五"期末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例达到90%以上。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与经营者改善硬件条件,不断提高食品加工及清洗消毒等关键设备的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推动农贸市场、超市及菜市场全面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散装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现制现售食品销售行为管理,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理工作等,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安全。
第二节实施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认定和品质提升行动
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制定港南区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以下简称“三小")认定标准和登记管理办法,建立合法登记的监管机制,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动态监管“三小"食品市场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合格供应商评定、产品检测信息、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问题食品召回、食品安全问题直报等,实现对“三小"食品的动态化、数字化监管。支持发展具有特色的“三小"食品,鼓励“三小"食品探索建立标准运营管理体系,推行特色食品品牌化建设,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连锁品牌。分批实施小油坊提升计划,关停并转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隐患严重的“三小"食品,坚决取缔无证照非法“三小"食品。
第三节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保障行动
建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有关食品安全的组织网络和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食品交易入网审查和配送服务管理。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生鲜外卖等网络销售食品行为的监管,对食品“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督促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落实经营资质审核责任,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具有实体店经营资格。鼓励入网商户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线上直播,推广实施外卖一次性封签,保证线上线下产品同标同质。建立入网交易的生产者与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监管。引导网络平台树立服务经营理念,规范网络订餐行为,促进网络食品经营健康有序发展。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合法合规的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网络餐饮服务秩序,确保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完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第四节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实施分餐制度,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管理员备案制和首餐保障制。组织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对镇(街道)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加大依法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校内及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对学校食堂和校外托管机构实行全覆盖检查,定期开展食品和食品原料、餐饮具、工用具、人手洁净度快速检测,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管理水平。到2025年,确保全区所有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达100%,城区学校食堂实施大宗食材统一采集、统一配送的比例达80%以上;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其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以上。
第五节实施餐饮服务监管行动
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强化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农村家庭自办酒席等集中用餐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放心餐厅"“绿色健康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探索开展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标准化建设,推行视频智能监控和巡查,让“扫码看后厨"深入人心。完善餐饮单位场所卫生标准与生物防控监管制度体系,全面提升餐饮加工场所、用餐场所、厕所等环境卫生水平。发挥工会监督职能,加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的卫生标准与生物防控能力。鼓励餐饮企业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现代化中央厨房加工,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风险。推进农村集体聚餐固定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民宿等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意识。严格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依法依规加强小餐饮、小饭桌和家庭托餐等许可或备案登记管理,实现餐饮业许可管理全覆盖。
第六节实施特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虚假宣传保健功能以及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方式营销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保健食品消费者权益。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全面实行体系检查管理,将体系检查从婴幼儿配方食品逐步扩大到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节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加快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农村食品配送模式,建立“食品集中配送企业农村销售点"的全程可追溯供销体系,规范农村食品进货源头、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引导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设立乡村便利店,减少食品销售中间环节,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严厉打击山寨假冒、虚假标识、以次充好、“三无"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第八节落实国民营养计划行动
落实国民营养计划行动,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落实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行动,加强膳食营养保障,积极创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指导学生营养就餐,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落实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落实临床营养行动,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落实农村地区营养干预行动,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实施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加强农村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落实吃动平衡行动,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推进体医融合发展。
第九节落实“双安双创"行动部署
落实“双安双创"行动部署,引向镇(街道)。实施分级分类分业态创建行动,打造一批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基地)、餐饮示范企业(集体食堂)、示范街区和示范流通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形成涵盖各类市场主体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全区域的食品安全示范体系。鼓励将“双安双创"行动与其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有机融合,优势互补,使之成为推动食品工业转型发展的基本单元,有效实施食品“产"“管"“治"相结合的标杆。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强化党政同责
区委区政府必须全面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内容纳入督查考核、巡视巡察范围,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工作体制。规范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规范,强化食安办牵头抓总、协调统筹的作用。保障落实区食安办在港南履责的工作条件。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应支持、服从区食安办的协调指导,打破部门壁垒,促进政府部门间、区域间的跨界合作治理,形成全区纵向一体、横向融合的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各级地方党委与食安委成员单位党组(党委)应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实施本规划的组织领导。健全规划落实机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食品安全办统一协调、地方与部门分工推进的规划落实机制。
第二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将食品安全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食品安全方面补助资金,统筹保障基层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等。根据地方财力,保障专项抽检经费投入,满足规定食品抽检覆盖率。保障基层食安办依法履职人员的法律法规和食品业务培训所需经费,引导市场主体加大食品安全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规范抽检和执法经费的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高效运行。
第三节加强考核管理
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做好纳入规划的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的跟踪监测,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对全区食安委组成部门、镇(街道)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确保有关部门、镇(街道)食安办落实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约谈问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四节激励担当作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和约束并重,实施激励制度,重点向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的集体和基层干部倾斜。实施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包容审慎监管,推出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建立完善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机制和食品安全员的容错免责机制,对尚未造成食品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和恶劣影响且没有为自己、他人和单位谋取私利的监管人员,监察部门应给予其容错免责。完善监管执法问责机制,查处不作为、不担当与失职渎职行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为敢于担当、努力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广大监管干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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