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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过广西高峰五洲人造板有限公司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函

【法宝引证码】CLI.14.7304787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过广西高峰五洲人造板有限公司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函


南环函〔2023〕1141号




广西高峰五洲人造板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申请,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令第38号)《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及相关要求,经组织有关专家和代表对你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进行评估审查,你公司开展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及其成果符合评估规范要求,上报资料齐全,同意通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同时,你公司应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并按时申请验收。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