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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关于进一步细化地质灾害防范应急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2205081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关于进一步细化地质灾害防范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


  受持续强降雨和四川汶川强烈地震的影响,我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形势严峻。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5月18日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将我区西北部列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的地区。为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范,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地质灾害检查防范的通知》(桂政办电[2008]129号)的精神,自治区旅游局已于5月2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检查防范工作的通知》。各市旅游局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现将进一步细化地质灾害防范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力度。各市旅游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检查防范工作的通知》(桂旅[2008]67号)确定的检查重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各市旅游局要与气象、水文、国土资源、防汛、地震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地质灾害相关信息通报机制,做到信息共享。严格值班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确保上级指挥决策和救灾工作的迅速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细化地质灾害防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市旅游局要对旅游安全应急预案防范地质灾害的条款进一步细化,对地质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认真的研究,坚决落实地质灾害防范的应对职责和任务。


  各市旅游局接此通知后,请于6月5日前将本市及各县(市、区)旅游局应急组织机构领导、成员及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报自治区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200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