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对钦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6741661
- 制定机关: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 公布年份:2022.05.27
- 实施日期:2022.05.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对钦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力力、杨开松、颜英代表:
您三位提出的“关于提高小董镇绕城二级公路的安全系数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5月中旬我局人大建议办理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局建规股技术员到新棠至大垌二级公路沿线,联系3位代表到建议项目现场实地走访调查,3位代表因工作原因没能现场调研。
代表们建议中提到的东联猪头湾等交叉路口,目前我局已督促施工方加装爆闪灯、让字牌等安全标识。关于代表提到的“在东联猪头湾村新大、小新二级公路交叉路口合理安装太阳能简易红绿灯"问题,我局已与交警部门联系调研,交警答复在此路段安装红路灯因权属问题条件不成熟。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交警部门协商沟通争取安装。为加强新棠至大垌、新棠至小董二级公路安全,我局将继续向钦北区人民政府申请拨付资金,督促施工方在公路沿线主要道口增加减速标识等各类安全设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群众安全出行。
感谢代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