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蒙安委办[2020]1号
- 公布年份:2020.01.13
- 实施日期:2020.01.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蒙安委办[20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9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极端认真负责精神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全区、全市、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以及全区、全市、全县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全行业全覆盖排查隐患问题,尤其要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抓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各项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请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1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春节期间值班表报送至县安委办。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地区、本部门有关企业,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99号).pdf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