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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38017 

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平政办通[2020]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平南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19-2021年)》已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1月5日


  平南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19-2021年)


  根据《贵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为完成好贵港市下达到我县的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构建起我县结构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绿色惠民的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健全的森林支撑保障体系,推动平南生态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目标,完成平南县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任务,统筹推进城区绿化、通道绿化、乡村绿化美化等生态工程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建设实施阶段(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

  按照《广西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3年)》《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工作安排,围绕重点工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美丽宜居贵港"主题,广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共建共享氛围。

  (二)称号复核阶段(2021年6月-9月)

  对照《广西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2014-2023年)》要求,开展自查验收,各责任单位对2021年5月前开展的各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资料进行汇总报送至县创森办、由县创森办进行整理,形成自查报告,6月30日前将复核材料提交贵港市创森办。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0-12月)

  根据贵港市创森办的意见进行整改,继续大力开展森林生态建设,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

  四、任务分解

  2019-2021年主要任务如下(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

  (一)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1.城区绿化提升工程

  (1)公园绿地建设。主城区:平南县通过“一江两支、三大公园、纵横交错、一环多点"的布局结构,点线面有机结合城市绿地,打造西江两岸景观林带,并依托乌江和下渡河两岸营造城市滨水空间,重点改造提升江北公园,扩大城区中部组团的绿化面积,同时注重对现有公园、街头绿地等景观质量的改造和提升,优化绿地空间布局,让市民500米出门见园。至2021年改造江北公园、龚州公园绿地17.37公顷,新建社区公园、街头绿地、游园等8.7公顷。到2021年,主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民出门“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平南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单位)

  (2)林荫大道建设。结合贵港市城市特色要求,注重对环城路、朝阳路等城区重点道路两侧景观带提升,按照“一路一景"的要求,打造丰富多样、具有贵港特色的林荫大道。到2021年,完善提升林荫大道6千米。(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单位)

  (3)森林单位园区建设。按照“广西森林单位园区"评选标准,对各县建城区内绿化现状较好的单位、居住区、学校、园区等进行绿化提升。采用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的方式,并融合单位、社区、学校等周边环境进行景观改造,优化树种配置,打造高品质的“广西森林单位园区"。到2021年建成森林单位园区9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城区内各学校、县直各单位)

  (4)地面停车场建设。改造和新建地面停车场,使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21年新建地面停车场960平方米,改造地面停车场1500平方米。(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森林村镇建设

  (1)乡镇建设

  一是乡镇公园。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至2021年,新增乡镇公园3个,主要分布在大新镇、六陈镇、同和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大新镇、六陈镇、同和镇人民政府)

  二是广西森林乡镇建设。按照“广西森林乡镇"建设标准及要求,加大对乡镇绿化美化力度,提高乡镇绿化覆盖率,增加休闲广场等设施,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树种多样、景观优美、生态宜居的“森林乡镇"。至2021年创建“广西森林乡镇"1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

  (2)村庄建设

  一是广西森林村庄建设。按照“广西森林村庄"建设标准及要求,对可绿化用地较少的村屯,在村屯周围、道路两旁和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增加绿量;对面积较大、人口集中和条件允许的村屯,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和自家庭院发展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茶园等“微田园",栽植经济林树种和珍贵树种,如龙眼、荔枝、沃柑、降香黄檀等。至2021年建设广西森林村庄5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

  二是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按照《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根据平南县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宜居的国家森林乡村,到2021年,建设13个国家森林乡村。(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

  3.通道绿化建设

  水系绿化:继续完善提升乌江两岸防护景观林带建设,结合乌江综合治理工程,在河堤及护岸上种植草皮护坡,保持水土并提高城市绿化率,在河段具备用地条件的地段,种植水生植物营造滨水景观,为城乡居民提供滨水绿色空间。至2021年,改造提升水系绿化长度4.5千米,2.7公顷。(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4.绿道建设

  新建平南龚州公园绿道0.5千米,完善绿道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建立健全标识系统;完善出入口、停车场、环境卫生、照明、通讯、防火、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考虑实际使用需求、后续管理条件等因素,尽可能利用现有资源,灵活设置绿道驿站,完善科普教育设施、游憩设施、管理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等,促进绿道游憩休闲活动的开展。健全绿道管养机制。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落实绿道的养护管理,及时维修受损的绿道、标识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绿道的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森林营造与提升工程

  生态修复:在剩余宜林荒山荒地开展绿化攻坚工程,着力解决造林难问题,不断提高绿化面积,切实提高全市生态防护功能。受损弃置地以矿区开采及自然灾害造成的受损地为主,与荒山绿化相结合。至2021年,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50公顷。迹地人工更新: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其他无立木林地上开展迹地人工更新,到2021年开展迹地人工更新500公顷。中幼林抚育:实施中幼林抚育面积5000公顷,改造桉树纯林面积30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

  将大五顶自治区级森林公园晋升国家级森林公园,编制《广西大五顶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并在一般游憩区内建设露营仿木平台、休闲亭、木栈道、停车场等。(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大五顶林场、县财政局)

  (二)森林产业体系建设

  1.丰产林建设

  结合《贵港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大丰产用材林培育力度,培育中径材为主,增加本地木材的有效供给。到2021年,新增丰产林面积130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森林旅游建设工程

  根据贵港市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现状及实际落实能力,重点建设平南雄森动物大世界景区,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服务设施,增设科普、历史文化等宣传标识。(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平南雄森动物大世界、县财政局)

  3.名优经济林培育工程

  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名特优品种,强化品牌意识,建成一批优质高效的玉桂、油茶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全面提高经济林的产量、质量和效益,增加林农收入,逐步实现兴林惠民。至2021年,新建名优经济林基地面积60公顷,以玉桂、龙眼、沃柑、油茶为主。同时,强化品牌意识,加强经济林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科学评选等活动,以原产地域产品认证打造,例如平南石硖龙眼、玉桂桂皮等知名品牌。积极举办各种区域性节会活动,扩大对外宣传,全方位地推动经济林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林下经济产业建设工程

  一是持续发展林下经济。推广“林业龙头公司+生产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发挥林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发动林农参与和发展林下经济,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到2021年,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4.6万公顷,涉及林农人数50人。同时鼓励农民合作组织、国有林场、农(林)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等申报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推进贵港市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建设。到2021年建设2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是产业品牌化建设。引导分散的小型生产、加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组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广西林下经济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加强宣传推介,打造名牌产品,带动平南县林下经济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花卉产业建设工程

  持续推进全县花卉产业基地和特色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培育和发展以兰花、茉莉花、罗汉松、金花茶、茶花、特色盆景等大类的特色花木产品,扶持市场需求量大的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和林苗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先进实用生产栽培技术,培育差异化的花卉精品,打造以国有林场和现代特色农业林业(核心)示范区为主要载体的花卉产业基地集群,促进花卉生产种植规模化、集约化。至2021年,完善花卉基地95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大鹏镇人民政府、上渡街道)

  (三)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工程

  (1)生态标识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各风景区、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科普解说标识、动植物科普标识、多媒体互动解说设施等建设;以各类公园和绿道等生态服务设施为节点,设计制作具有指示标志功能,方便公众亲近自然、接受自然教育的森林城市生态导向标识系统。(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2)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完成上级每年下达的全民义务植树指标任务,保持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逐步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建设“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丰富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营造浓厚的义务植树活动氛围,鼓励更多的人加入义务植树行列中来。(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生态文化保护工程

  (1)古树名木保护。继续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力度,完善现有古树名木档案资料,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意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并结合古树的分布特点和实地条件,建设以古树为特色的主题公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市民对古树名木的了解和保护意识。至2021年,古树名木保护率保持100%,建设平南县中学古榕树公园。(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平南县中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森林支撑体系建设

  1.林业科技研究与推广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目标,培训林业科技人员,吸收和引进森林培育保护管理和林产工业科技创新人才。

  二是林业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以林业技术推广站等科技单位,开展油茶、高脂马尾松、铁皮石斛等引种试验工作,做好新品种引种试验研究跟踪调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为新品种大面积推广应用奠定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密切结合,开展林产品加工、精细木工和高档家具生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推广实施一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林产品加工业科技成果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推广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县林业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继续实施科技下乡等活动,为广大林农传授实用技术。(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林政资源管理

  (1)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水平。加强林地保护,将森林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清理和排查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林地管理措施,特别是对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实行重点保护,长期跟踪监督和管理。将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等约束性指标列入政府年度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建立破坏林地问责制度,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国有林场、水源保护地范围的林地保护管理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强化规范执法理念,积极开展“绿盾"等各种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和违法破坏林地的行为以及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加强林业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林业执法工作规范化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林木采伐限额、凭证采伐制度,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建立健全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制度,提高林木采伐审批效率,坚持实行林木采伐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林长制建设

  以平南县林长制试点示范带动,统筹推进贵港市林长制建设。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健全林长制制度体系,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林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森林资源监测建设

  (1)完善林地“一张图"。开展林地和森林资源年度变

  更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拓展林地“一张图"的内容和应用范围,切实发挥林地“一张图"和森林资源数据库在林地和森林资源管理与经营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进一步加强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为科学评估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成果提供基础数据。依据相关资源调查设计,建立以森林资源统计表、消长变化统计表、档案卡片和经营规划图等为主要内容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体系。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及时修订、逐年统计汇总上报的管理制度,保证贵港市森林资源档案的科学性和连续性,及时反映资源消长情况,逐步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森林经营

  活动的管理监督。通过森林生态效益监测台站建设,逐步构建全县森林生态效益监测评价与研究体系,转变森林生态系统管理模式,及时掌握和评价森林生态状况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效。(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一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和督查机制。

  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能力。

  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贵港电视台、贵港日报等平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印发林业工作宣传册、森林防火宣传图册、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推动森林防火群防群治。严格野外用火控制和管理,在春节、清明节、“三月三"、“国庆节"、“重阳节"等防火重点时期,需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力度和火源管控措施,严禁或减少火源进山。(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设施。制定常年监测与定期普查方案,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园林绿地等重点区域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每年飞防一次,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能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有害生物来源监控。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对外来物种的引进、木材调运、种苗调拨运输进行严格的检疫,防止外来有害物种进入平南县。(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编印预防手册、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及防治宣传活动,使公众了解松材线虫病等病虫害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平南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措施。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对创建工作负总责。

  组长:余丕清副县长

  副组长:梁安荣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王洪荣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杰青县教育局局长

  陈树清县财政局局长

  卢其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康县水利局局长

  张晓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黄升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莫耀观县统计局局长

  廖显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振良县审计局局长

  杨居易团县委书记

  莫营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林剑伟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兼林业局局长

  冯永乐平南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李文平南街道办主任

  李小瑚上渡街道党工委书记

  何文婵大新镇镇长

  谭尉明六陈镇镇长

  张剑同和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创森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运同志兼任,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制订创森实施方案、落实贵港市创森办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档案收集建档、进度上报,工作的督查、迎接考核和检查验收等。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建设成效。县财政部门要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保障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对年度工作任务要优先安排资金。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各成员单位要以月报形式及时向县创森办上报,上报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资金落实、工程进展情况等进行跟踪督查。对发现问题要进行通报、限期整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要给予黄牌警告。县创森办要加大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落实的检查督办力度,对于无合理理由不完成建设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管理,规范档案记录。各有关单位要规范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建立和健全完善工作台帐机制,积累反映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过程、实际效果、经验体会及日常管理的文字、音像资料等有关材料,形成系统、全面、完整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档案材料,为迎接2021年国家级专家组复核提供详实的材料支撑。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电、报纸、

  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电话彩铃、大型广告、宣传牌、横幅标语,以及开展现场观摩、专题讲座、互动节目、科普活动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大力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营造“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附件: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平南县(2019-2021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