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6490999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的批复

桂商审函〔2022〕89号


防城港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的请示》(防商报〔2022〕1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在东兴市北仑大道503号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符合相关规定,准予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

  二、请你局通知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2号)相关规定,采集机动车交易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和交易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ecomp.mofcom.gov***/)。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