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6490999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发文字号:桂商审函〔2022〕89号
- 公布年份:2022.10.31
- 实施日期:2022.10.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的批复
桂商审函〔2022〕89号
防城港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的请示》(防商报〔2022〕1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在东兴市北仑大道503号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符合相关规定,准予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
二、请你局通知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2号)相关规定,采集机动车交易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和交易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ecomp.mofcom.gov***/)。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