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7832793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桂交水运发〔2024〕53号
- 公布年份:2024.09.30
- 实施日期:2024.09.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专题: 法律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交水运发〔2024〕53号
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各海事管理机构,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北海办事处,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及相关政策要求,为做好广西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现将《广西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