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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单位主管场馆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4707606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单位主管场馆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厅直属各单位:


  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加强我区文化旅游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化和旅游部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广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2021年全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部署,按照自治区政府督办2021年所属单位主管场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达到60%的要求,我厅结合文化和旅游行业三年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各地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单位主管场馆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本行政辖区内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单位主管场馆消防标准化管理。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单位主管场馆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