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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6265228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提高混凝土生产质量和水平,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32号),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工信委联合转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若干意见的通知》(桂建标〔2014〕38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南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南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组织实施,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人员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专家等组成。南宁市混凝土行业协会负责南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考核程序


  (一)申请资格


  1、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2、考核年度内未发生因其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考核年度内未发生死亡一人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并符合相关格式要求;


  5、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情况正常。


  (二)申请和受理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评,达到绿色生产达标考核条件的企业向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考核。申请考核时,向南宁市混凝土行业协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南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盖章复印件,核验原件);


  3、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盖章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考核评定


  1、市混凝土协会在进行申报资格审核后,对符合考核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评定。实地评定根据《2020年南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以下简称《评分细则》)进行,评定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实地评定在资料审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绿色生产评价等级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评价等级、总分和评价指标要求详见《评分细则》。


  3、2019年度绿色生产评价达标企业本年度可直接参评二星级及以上等级评定。


  4、评定工作中所发生的检验检测费用由参评的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自行承担。


  (四)考核情况公示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评定小组出具考核结果后,将合格企业的考核情况在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确定为绿色生产达标企业。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通过绿色生产考核达标(一星级及以上)的企业名单在南宁市工信局网站予以公布。获评二星级及以上达标企业具备资格参加南宁市高性能混凝土生产企业评定。


  四、申请考核时间


  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0年9月26日截止。


  申报材料递交地址:南宁市混凝土协会(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69号金桥农产品市场金桥茶城6楼630室)


  联系人:周奕宇


  联系电话:15077102313


  电子邮箱:nnhntxh@163.com


  附件:


1.南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申请表.docx


2.2020年南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docx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