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公布年份:2021.06.22
- 实施日期:2021.06.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处室,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自治区南宁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广西粮食行业协会: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6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食安办〔2021〕2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的函》(标准便函〔2021〕8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制定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二、活动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
承办单位: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
南宁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广西粮食行业协会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9:30—11:00。
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0号(自治区南宁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院内)。
四、参加人员(约120人)
(一)局领导;
(二)局办公室、粮食储备与产业发展处、物资与能源储备处、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处、财务审计处、执法督查处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各1名;
(三)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南宁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领导各1名和职工代表各10名以上,广西粮食行业协会领导1名、工作人员2名;
(五)广西南宁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属地社区部分群众代表。
五、活动内容
举办现场主题宣传活动,展示加强质量监管保障粮食安全成果;开展广西香米质量标准宣传,展示广西香米产业联盟企业风采及产品;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六、活动流程
(一)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领导致辞并宣布活动开幕;
(二)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就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发言;
(三)现场巡展互动,发放宣传资料;
(四)参观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检化验实验室。
七、活动分工
(一)执法督查处:负责主题日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协调局领导出席活动;负责审核局领导讲话稿;负责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三)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四)南宁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并配合广告公司布置活动场地;负责协调安排属地社区群众参加活动;负责做好入场疫情防控、秩序引导、发放宣传品等工作。
(五)广西粮食行业协会:负责组织8家广西香米产业联盟企业选送样品参加展示;负责协调人员现场介绍广西香米产品。
(六)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安排活动所需车辆。
八、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南宁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广西粮食行业协会结合宣传周活动主题,提供本单位业务工作相关的文字、图片,广西粮食行业协会提供样品展示企业及产品的简介、图片。以上材料于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前报送至执法督查处邮箱gxlsjdjc@163.com,以便统一制作宣传板报、展板。
(二)参加活动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防控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参会人员前14天内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驻留史的,不得参加活动。
(三)请局机关相关处室、活动相关单位于6月23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处。联系人及电话:韦宗唐,5612755、188771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