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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州市科美农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12·27”淹溺死亡事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9446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州市科美农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12·27”淹溺死亡事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江政发[2017]48号


区安监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监察局、人社局、总工会、穿山镇政府:


  2017年12月27日10时30分,柳州市科美农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人在柳江区天蓬养殖有限公司的沼气池整理地膜时,发生淹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条令)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原因,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决定成立柳州市科美农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12·27"淹溺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韦斌忠副区长


  副组长:熊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建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廖晓青区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陈康志穿山镇镇长


  周有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覃明祖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治安大队干警


  柳成琼区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阳成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陈志红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韦如师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二、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自行解散。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