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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同意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星湖加油站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143505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同意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星湖加油站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批复



南商运发〔2023〕73号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申请变更星湖加油站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工作指引》(桂商运函〔2021〕46号)规定,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同意办理变更手续,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由陈美忠变更为蒙重光。


  此复。


  附件:变更情况表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变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