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 公布年份:2007.06.22
- 实施日期:2007.06.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旅游局:
6月上旬以来,我区部分地区遭受暴雨袭击,造成了洪涝灾害。根据我区安全生产的特点,汛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时期,也是暑期人员出游的高峰期,旅游安全压力增大。为了切实做好汛期前防范和汛期的旅游安全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要高度重视当前汛期的旅游安全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本地、本单位汛期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增强防洪水、滑波、泥石流、雷电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的意识,超前做好防范工作。同时,认真查找本地、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加强督促检查,注意发现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手段,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做到安全渡汛
要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有险必排”的原则,做好汛期的监测和救险工作,特别是降雨集中、台风多发和地质灾害易发的旅游景区(点)、旅游宾馆饭店等区域以及通往景区(点)、旅游宾馆饭店的道路,要密切注视汛期动态,制定和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汛期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的景区(点)、旅游宾馆饭店,该停业的停业,旅行社不能组织游客前往有安全隐患的景区(点)旅游,不能安排游客到有安全隐患的旅游宾馆饭店住宿,坚决不能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同时,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汛期期间,要加强值班,做到及时发现险情,注视安全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做好信息上传下达,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安全渡汛。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