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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全区多式联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宝引证码】CLI.12.219845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全区多式联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桂交运输发[2018]41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南宁海关各隶属海关、办事处,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各货运中心、车务段、直管车站,区内各民用航空公司、机场: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6〕232号)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调整运输结构工作部署的有关精神,着力解决广西多式联运发展水平较低,各种运输方式分工不合理,协同衔接不顺畅,市场环境不完善,先进技术应用滞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快广西多式联运发展,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体系,结合广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整合资源、协同联动,统筹谋划、精准施策的原则,着力破除制约我区多式联运发展的主要瓶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跨方式、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协作,加快构建便捷、安全、集约、高效、绿色的多式联运体系,助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


  (二)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全区多式联运货运量比“十二五”期末增长1.5倍,打造广西至我国西南、华北、东盟、欧洲等地6条以上多式联运线路,建成钦州港、防城港、铁山港、贵港港、梧州港等7个以上国家多式联运枢纽,培育5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多式联运龙头企业,努力走出一条突出广西区位优势,结构优、质量高、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多式联运发展之路。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效衔接的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和完善多式联运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联运通道和网络。着力破解多式联运末端微循环瓶颈制约,重点推进我区北部湾(钦州港域、防城港域、北海港域)、西江黄金水道主要港口(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柳州港)集疏港铁路、公路建设;建设钦州港、南宁集装箱中心站,完善铁路物流基地等进出站场配套道路设施(南宁南、凭祥、雒容等货场);支持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柳州官塘港等);新建、改造一批实施装备先进、服务功能齐全的多式联运专业站场,完善多式联运集疏运场站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负责)


  (二)大力推广先进运输组织形式。大力推广应用集装箱、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货运车辆,提高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转换效率。积极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加快推进公路、铁路货物集装化、标准化运输。适时开展厢式半挂车、公铁驼背、水路滚装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积极推广公铁联运、江海中转联运、铁水联运等组织模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负责)


  (三)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已依法获得铁路、道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以及无车承运、无船承运、邮政快递业务经营资质或者国际货运代理备案的企业,可独立开展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多式联运经营活动,或者联合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经营活动,不得对其增设新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安全管控、价格自律、责任担保、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中逐步建立多式联运经营信用考核评价体系与奖惩联动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企业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政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邮政管理局、南宁海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负责)


  (四)加快公路货运市场治理,维护公平、合理合法竞争。依法加强公路货运市场环境治理,强化重型货运车辆装卸源头监管和动态监控。严格实施《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等技术标准,全面禁止“双排”车辆运输车通行,有序引导不合规车辆逐步退出市场,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加强新增公路运输车辆的注册登记、技术检测和准入管理,推动中长距离货物及散装粉尘货物运输由公路有序转移至铁路、水路等运输方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等负责)


  (五)开展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广西多式联运试点项目申报,做好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项目储备和培育,指导我区多式联运试点项目积极申报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积极培育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程责任的企业开展多式联运经营,引导企业建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保险“一次赔付”的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应用电子运单、网上结算等互联网服务新模式,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负责)


  (六)加强多式联运信息数据交换。积极推进不同运输方式、不同企业间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企业建立多式联运信息系统和数据交换机制,重点推进北部湾港、西江黄金水道等沿海沿江港口,广西主要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信息采集交换、货物状态监控、作业自动化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与广泛应用。依托广西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平台、铁路95306平台以及既有港口EDI中心,加快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融合,推动建立各种运输信息资源开放与共享机制,促进船、车、班列、港口、场站等动态信息的交换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业务协同联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南宁海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负责)


  (七)推进国际联运有序发展。积极对接中欧班列,有效整合广西、东盟货源,加快南宁、钦州、柳州、凭祥等集结中心枢纽节点建设,完善配套集货服务网络。推动形成直达、中转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国际联运服务模式,提高东盟-广西-欧洲国际班列的运行时效性,促进常态化稳定开行。(自治区商务厅、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南宁海关等负责)


  (八)优化口岸通关监管模式。深化大通关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推进口岸各部门通关作业无纸化,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创新海关多式联运进出口货物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对高资信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实施免海关封志制度,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优化口岸基础设施布局,充分考虑出入境车辆的交通流组织与查验监管的有效衔接,充分考虑查验设施、通道、场地的建设,配置现代化的查验设备,优化现有的口岸货运车辆换装区域功能设置,提高换装效率。(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南宁海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负责)


  三、主要发展方向


  (一)大力发展北部湾港口多式联运。“十三五”期间,北部湾港区要进一步完善港口集疏运系统,加快沿海铁路扩能改造,启动各港区、作业区之间的铁路联网,充分利用北部湾港区的海铁公集疏运优势,加快对外合资合作步伐,大力发展港口海铁公联运。一是推进“散改集”转运模式,依托防城港亿吨大港优势,推进散装化肥、铁矿、煤炭、木材、大豆等大宗散货使用集装箱运输,不断提高集装箱多式联运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中的比率,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二是推进“一单制”的全程无缝物流服务,把北部湾港打造成为广西、大西南地区货源到东盟的重要海铁公联运中转枢纽。三是以我区国家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广西实践“一带一路”战略“西南—北部湾—东盟/中国沿海”点线并举、境外布局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为抓手,切实提高北部湾港多式联运发展水平,力争建成全国港口多式联运典范工程。


  (二)加快发展西江内河港口多式联运。按照西江黄金水道“两横四纵三主五副八中心”的公铁水联运通道布局,加快西江内河港口建设和沿江产业布局,加快进港铁路支线建设,完善装卸、转运设备,组织集装箱、大宗煤炭、矿石等货物开行直达列车,加强港口码头与产业集聚区功能衔接,积极发展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柳州港多式联运,打造亿吨黄金水道,构建西江经济带综合运输体系。


  (三)积极对接中欧班列。以当前“南菜北运”为基础,加快推进我区国家第一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贯通欧亚大陆的公铁联运冷链物流通道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落实中越国际联运集装箱运输协议,推动中越跨境铁路集装箱班列运行,探索开通中欧(广西钦州)班列。广泛采取直达、中转等多种方式对接中欧班列,加强全程运输信息透明化管理,提供以中长距离铁路运输为主体、公路运输集散为辅的“公铁联运”一体化运输物流服务,逐步实现我区对接中欧班列的稳定化、常态化开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财政、国土资源、海关、物价、保监等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自治区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强化协同配合,协调解决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规划、协调等事项。


  (二)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对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全面纳入目录清单并严格执行。督促和检查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港口、铁路收费政策,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规范执行北部湾港引航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三)落实政策支持。对于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符合要求的要给予政策支持,符合预算内基建、铁路、公路、水路资金(基金)使用政策的项目,将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积极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和《加快珠江一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若干政策》中鼓励港口、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多式联运发展。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国家鼓励多式联运发展的支持政策,发挥自治区支持港口、物流发展的资金补贴作用,广泛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宣传交流活动,推广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先进经验,树立行业典范,吸引更多交通运输企业发展多式联运,推广先进的运输组织模式,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运输效率,降低全社会综合物流成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南宁海关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