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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征集南宁市行政许可专家库(非煤矿山类、危险化学品类、烟花爆竹类)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193392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征集南宁市行政许可专家库(非煤矿山类、危险化学品类、烟花爆竹类)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




市应急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行政审批工作,确保各项行政许可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决定征集南宁市行政许可专家库(非煤矿山类、危险化学品类、烟花爆竹类)评审专家,请推荐专家库人选。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政策观念,学风严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评委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愿意入选专家库,服从市行政审批局的评审工作安排,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准确把握评审标准、方法及相关要求,能够并积极承担有关评审的技术咨询工作。


  (三)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发展现状、趋势,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在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知识面较广,有较强的分析评议能力。


  (四)在广西区内工作。


  (五)严格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廉洁纪律。


  (六)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同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注: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二、专家库专业分组


  (一)非煤矿山项目审查组。


  主要负责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事项的评审。


  (二)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查组


  主要负责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事项的评审。


  (三)烟花爆竹项目审查组


  主要负责生产、贮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等事项的评审。


  各申报专家应按各自熟悉的专业领域分组报名,报名时应详细填写。


  三、入库专家的责任与义务


  (一)服从市行政审批局的管理,按要求参与评审工作。


  (二)如发现与被评审机构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传播评审工作的评议过程细节。


  (四)评审中要遵守“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发表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并对本人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五)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开展的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工作。


  (六)接受被评审单位提出有关评审标准的咨询。


  四、入库专家的报酬


  对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按有关规定支付评审劳务费。


  五、征集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1月10日


  2.报名方法:


  (1)专家库人选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机构)推荐两种方式。


  个人申请的,由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交至市行政审批局(核原件,收复印件)。


  单位(机构)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含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由推荐单位统一收集材料,核对相关证件原件后复印并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至市行政审批局。


  (2)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①《南宁市行政许可专家库(非煤矿山类、危险化学品类、烟花爆竹类)评审专家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


  ②《南宁市行政许可专家库(非煤矿山类、危险化学品类、烟花爆竹类)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原件一式一份,详见附件2)。


  ③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职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⑤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同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备注:第②项材料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勘验科邮箱:spjxmkyk@163.com。


  (二)资格审查。市行政审批局对征集到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及工作经历等。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入库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入库工作全过程。凡在入库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申报人员不符合入库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库资格。


  (三)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人选,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sp.nanning.gov***/)公布。


  (四)其他。组织入选专家进行专项培训,现场签订《廉政承诺书》。


  六、有关要求


  (一)入库专家每届任期3年,任期结束时由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复审,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在征得个人同意后可继续留任。对不能履行评委职责,不遵守评审纪律的专家库成员将不定期进行更换补充。


  (二)报名联系方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勘验科(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A座805室,联系人:陈佳佳;联系电话:0771-4953227;传真:0771-4953268;电子邮箱:spjxmkyk@163.com)。


  附件: 


2.南宁市行政许可专家库(非煤矿山类、危险化学品类、烟花爆竹类)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1.南宁市行政许可专家库(非煤矿山类、危险化学品类、烟花爆竹类)评审专家推荐表.docx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