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 制定机关: 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城中住建发字[2018]4号
- 公布年份:2018.05.23
- 实施日期:2018.05.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2018年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北京大兴“11.18"群租房亡19人,8人受伤的火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中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柳州市城中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城中消安〔2018〕1号)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全面排查城乡范围内的出租房屋,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出租方、承租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城中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城中区住建局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城中区住建局局长覃晓璇
副组长:城中区住建局副局长蒋佑明
成员:城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梁世观、罗康铭,各街道办分管安全工作领导,辖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三、工作目标
在城中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严格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彻底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整治突出问题。要求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紧盯用火用电、违规装修、堵塞通道、锁闭出口、违规留宿住人、群租群住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对在居住房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以及在楼道门厅内停放电动车并充电的,责令立即清理;对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发放通知提醒或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二)畅通生命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责令按照标准增设。全面清理疏散楼梯、走道堆放的杂物和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限期拆除。积极引导出租屋配置防烟面罩、逃生软梯、室内固定逃生绳、逃生缓降器等逃生设施,组织人员熟悉使用。
(三)完善技防措施。结合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物业企业在出租房屋周边尽量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有条件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群租房、老旧小区出租屋广泛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增设火灾应急广播,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物业企业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区域广泛张贴《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提醒群众注意消防安全。要利小区视频广告部位、宣传栏、单元口等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社会公众知晓利害、受到触动,自觉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
(五)健全长效机制。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小区用火用电等行为。在出租房屋集中的建筑逐栋设立“楼长",具体负责日常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落实日常值班、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等制度,加强与公安消防队的联勤联训。
五、工作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认真分析评估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形势,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考评阶段。要求各物业小区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并及时将考评结果上报在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六、检查内容
(一)检查物业公司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明确防火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任务,是否加强夏季防火管理。
(二)检查物业小区用电管理,防止电气火灾。特别是加强对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在电气设备使用上,注意电气设备正常检修和维护,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
(三)检查物业小区是否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给水管道、蓄水池、消防器材等是否布置合理,使用是否方便,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