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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定安镇八新村那来岔路口—新寨屯公路施工违约处理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4168 

田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定安镇八新村那来岔路口―新寨屯公路施工违约处理的通知


田交发[2018]20号


广西永顺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标实施的田林县脱贫攻坚2017年第一批通屯道路工程项目№21标(定安镇八新村那来岔路口-新寨屯道路),合同价244.86万元。截止5月10日,完成路基加宽6.165公里,级配碎石基层6.165公里,施工进度缓慢。根据招投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1.5款“逾期交工违约金500 元/天,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根据施工进度及逾期工期计算应索赔金额13.65万元。经研究决定,本次索赔5万元的业主延期赔偿金,赔偿金从你公司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给予你公司“书面警告”,请你公司在5月25日前向我局提交工程延期报告,并做好工期倒排计划。

  项目建设目标: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并通车。

  望你公司在今后的工程施工中按照合同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队伍管理,增加机械及人员,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