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做好2020—2022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生产重点选题三年规划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 发文字号:桂广发〔2019〕168号
- 公布年份:2019.10.28
- 实施日期:2019.10.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做好2020―2022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生产重点选题三年规划工作的通知
桂广发[2019]168号
各市文广旅局,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关广播电视制作经营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创作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生产创作规划,引领创作方向,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创作生产,我局决定开展2020-2022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生产重点选题三年规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文艺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引领,坚定文化自信,自觉担当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历史责任,加强选题规划,繁荣创作,力争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力作。
二、选题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鼓励现实题材创作,立足当代中国现实,聚焦国家发展重大战略,经济社会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进步,关注广西改革发展新成就和人民群众新风貌,关注广西各族人民追梦圆梦的奋斗故事。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党和国家重大宣传期和宣传节点开展重点选题工作,同时兼顾其他类型选题策划。
三、申报条件
(一)选题申报单位应为广西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创作生产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必须是项目权益所有者。申报项目应无著作权争议。改编他人作品须出具原著作者授权书。真人真事改编,须取得原型人物或其家属的授权书。
申报广播电视选题的制作机构还须具备如下条件的其中之一:
1.持有《广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2.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3.设区的市级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
4.其他具备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资质的制作机构。
(二)创作导向正确,艺术构思成熟,已明确创意构想、拍摄计划、创作团队和资金筹措方案。
(三)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和重大理论文献片选题申报需按国家广电总局规定,另行申请备案、立项。申报选题必须确保在2022年6月30日前制作完成。
四、选题类别
广播电视选题类别包括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含重大理论文献电视片)、广播剧、广播电视少儿节目、广播电视专题,网络视听选题类别包括网络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等。
五、选题申报
(一)请各市局接到通知后迅速将通知内容传达到辖区内有关广播电视制作机构,并组织做好选题收集汇总和申报工作。
(二)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文化产业集团可申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选题每个类别各1-3个。
(三)各市局经过对所辖地区选题初步筛选后,可申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选题每个类别各1个。
(四)有关网络视听制作机构每单位可以申报广播电视重点选题1-2个,网络视听重点选题1-2个。
(五)各单位对重点选题要精心策划、优中选优,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重点选题的策划和初评遴选工作。
(六)申报单位须填写《2020-2022年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选题三年规划申报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5日。具体报送方法详见附件表格页脚标注的报送须知。
六、工作推进
(一)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报来的重点选题进行论证和遴选,并编制2020-2022年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选题三年规划。
(二)选题规划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平时可根据选题的创作生产情况进行微调。
(三)对入选我局重点选题规划的作品,我局将根据作品创作生产进度和完成情况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并指导推进。
附件:
1.《2020-2022年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选题三年规划申报表》(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广播剧)(略)
2.《2020-2022年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选题三年规划申报表》(电视纪录片、广播电视少儿节目)(略)
3.《2020-2022年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选题三年规划申报表》(广播电视专题)(略)
4.《2020-2022年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选题三年规划申报表》(网络视听节目)(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电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