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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2022年度桑蚕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39111 

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2022年度桑蚕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凌政办发〔202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凌云县2022年度桑蚕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凌云县2022年度桑蚕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中国蚕桑之乡"为基础,以“泗水缤纷"田园综合体为核心,实施桑蚕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新种桑园5600亩(能种尽种),力争年内桑园总面积达到10万亩,新建标准化集中大蚕房及水电路配套13860㎡、小蚕共育室650㎡、无害化蚕沙池1795㎡、蚕茧收购站1400㎡。全年计划养蚕15万张,产鲜茧6180吨,力争实现新茧产值2.72亿元,辐射带动项目区域内3900户19000人,其中脱贫户750户3200人发展种桑养蚕有比较稳定的收入。

  二、投资概算

  (一)新种桑园5600亩,预计每亩购买桑苗1500株×0.6元/株=900元,共504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模式,由县龙头企业凌云县羽腾制丝有限责任公司先负责投资实施,根据当年实际新种桑园面积及供应合格的桑苗数量,经过农业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政府补助给公司购买桑苗资金。

  (二)标准化集中大蚕房及水电路配套13860㎡,预计800元/㎡,共1108.8万元。

  (三)小蚕共育室及水电路配套650㎡,预计1000元/㎡,共65万元。

  (四)无害化蚕沙池1795㎡,预计500元/㎡,共90万元。

  (五)村级蚕茧集中收购站及水电路配套1400㎡,预计500元/㎡,共70万元。

  (六)聘请8名桑蚕农民技术员,聘用期12个月,每人每月补助2500元,需补助24万元。

  预计总投资1861.8万元。

  此方案投资规模及资金预算,最终具体以设计评审数据为准。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1年11月

  (二)规划设计:2021年12月

  (三)项目实施:2022年1月—2022年10月

  (四)竣工验收:2022年11月

  四、资金筹措

  预计总投资1861.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37.8万元,技术员工资24万元纳入部门预算解决。

  五、扶持政策

  (一)扶持桑苗

  新种桑园项目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群众自愿种植管护桑园,由凌云县羽腾制丝有限责任公司先负责投资实施,实行“二统一"管理:即公司统一与群众签订合同供应桑苗、肥料,统一与相关村合作社签订保价回收蚕茧合同。每年根据当年实际新种桑园面积及供应桑苗数量,经过农业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政府按照企业供应桑苗期间(前后一个月),国内政府采购网公告的相同桑苗品种和规格中标平均价格补助给公司。

  为杜绝苗木浪费,凌云县羽腾制丝有限责任公司与农户签订桑园种植协议,协议规定:一是农户领苗后,必须按技术要求种植,所领取桑苗株数与种植的面积(参照土地确权核准的面积)要基本吻合,否则按造成国家衔接资金流失浪费追究相关责任人;二是农户所生产的蚕茧在同等市场价格条件下必须经由本村村民合作社组织统一销售,并统一出售给凌云县羽腾制丝有限责任公司。

  (二)扶持养蚕设施设备

  1.新建蚕茧收购站补助。在彩架村等新建蚕茧收购站(含水、电、路及蚕具配套),各涉及的用地由村民合作社协调无偿解决,建成的蚕茧收购站作为村集体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使用在本村集中收购蚕茧,村民合作社与凌云县羽腾制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蚕茧收购合同,公司支付给合作社每斤鲜茧0.2元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2.新建标准化集中大蚕房、小蚕共育室和蚕沙池。参照2021年方案新建集中标准大蚕房(两层砖混结构)及水、电、路配套设施,在磨贤等村新建小蚕共育室、标准化集中大蚕房(含水、电、路及蚕具配套)和蚕沙无害化处理池,各涉及的用地由村民合作社协调无偿解决,建成的集中大蚕房、小蚕共育室和蚕沙无害化处理池作为村集体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使用,确保长期用于蚕农生产发展。

  (三)继续聘请农民桑蚕生产技术员

  根据工作需要,聘请8名桑蚕生产技术员,聘用期12个月,每人每月补助2500元,需补助24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农业农村工作组负责统筹抓好全县桑蚕项目建设,并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实行以乡(镇)政府为主,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具体抓,杜绝出现大蚕房闲置现象,将桑蚕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县相关部门、乡(镇)进行目标考评,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1.县经作中心:负责全县桑蚕生产的日常工作。起草实施方案,制定桑蚕生产技术标准;负责桑苗质量验收、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指导标准化大蚕房、蚕茧收购站、蚕沙池及小蚕共育室建设的规划、设计及项目的审批等工作。

  2.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对本辖区的项目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和实施并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验收,负责制定相关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具体负责本乡(镇)桑苗发放和种植,负责蚕茧收购站、大蚕房、小蚕共育室和蚕沙池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及公示公告。辖区内拟建设桑蚕配套项目必须经主管部门核实,并得到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申报,确保项目能够发挥应有的成效。

  3.村两委和村民合作社: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项目工作,协调解决各涉及的用地需要及土地等纠纷调解,具体负责组织群众进行桑苗发放种植、管护和养蚕,负责做好大蚕房、蚕茧收购站、小蚕共育室和蚕沙池的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配合县龙头企业组织蚕茧收购工作。

  4.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科技局)等部门:要做好产业服务,整合项目资金向桑蚕产业倾斜。

  (二)强化培训。聘请桑蚕生产农民技术指导员驻乡(镇)负责全县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蚕业站要加强技术培训10期3000人次以上,使桑蚕生产干部掌握技术,独立指导,养蚕农户至少有1人以上掌握种桑养蚕技术。

  (三)做好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蚕种和蚕茧管理规定,由县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对蚕种蚕茧市场进行监管。严禁无证经营蚕种、蚕茧。

  附件:

  1.凌云县2022年桑蚕生产项目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2.凌云县2022年度桑蚕生产任务分配表;


  附件:

  1

  凌云县2022年桑蚕生产项目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乡(镇)

新种桑园(亩)

新建蚕茧收购站(㎡)

新建小蚕共育室   (㎡)

新建蚕沙池(㎡)

新建标准化集中大蚕房(㎡)

泗城镇

50

360

下甲镇

1200

300

350

朝里乡

930

200

370

100

1200

伶站乡

170

沙里乡

920

200

180

100

8220

逻楼镇

500

200

600

加尤镇

1380

300

100

515

3480

玉洪乡

450

200

730

合计

5600

1400

650

1795

13860

  附件:

  2

  

        凌云县2022年度桑蚕生产任务分配表

乡(镇)

养蚕任务(张)

鲜茧产量任务(吨)

产值

(万元)

备 注

泗城镇

8900

366

1610

每个乡(镇)建1-2个200亩桑蚕示范点

下甲镇

41700

1720

7568

朝里乡

8700

358

1575

伶站乡

5300

220

968

沙里乡

10600

436

1919

逻楼镇

14100

580

2552

加尤镇

49400

2035

8954

玉洪乡

11300

465

2046

合  计

150000

6180

2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