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新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新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函〔2022〕38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新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农好伟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赵文彩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宏会县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海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冯春波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黄艳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网信办主任(兼)
蒙志华县法院副院长
许冬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陆东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何献棉县司法局副局长
蒙慧娟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言子勇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日鲁县商务口岸局副局长
黄新平县医保局副局长
白志良硕龙海关四级高级主办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言子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奖励制度,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等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凡举报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等重大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结案后,按《崇左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举报人员相应奖励,并对举报人员予以保密。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