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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小区“7·13”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9263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小区“7·13”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驻融及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调查融安县德芳废旧回收站“11·8"油桶爆燃事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个人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融安县德芳废旧回收站“11·8"油桶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贞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雷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学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陈远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吕保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付  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国扬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志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人韬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曾智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黄  科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燕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廖燕娥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龙东传  融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  雷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莫小量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韦人韬同志兼任。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