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乐镇定安小学“10·23”液化气爆燃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29784
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乐镇定安小学“10·23”液化气爆燃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9]82号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相关企业:
2019年10月23日,在我县长乐镇定安小学发生一起液化气爆燃致1名食堂工友受伤的事故。为全面了解事故发生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东兰县长乐镇定安小学“10·23"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孙金水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韦超展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东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韦荣颖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县监察委员会派驻
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梁晓华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文甫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汪宏良东兰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覃海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队员
覃淑君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队员
韦锋县教育局安稳办主任
韦师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燃气办科员
韦新龙县总工会专职工会工作者
牙伟宋长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祖建长乐镇人民政府安全助理
事故调查组要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纪律,依法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
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