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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乐镇定安小学“10·23”液化气爆燃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29784 

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乐镇定安小学“10·23”液化气爆燃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9]82号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相关企业:

  2019年10月23日,在我县长乐镇定安小学发生一起液化气爆燃致1名食堂工友受伤的事故。为全面了解事故发生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东兰县长乐镇定安小学“10·23"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孙金水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韦超展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东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韦荣颖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县监察委员会派驻

  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梁晓华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文甫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汪宏良东兰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覃海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队员

  覃淑君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队员

  韦锋县教育局安稳办主任

  韦师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燃气办科员

  韦新龙县总工会专职工会工作者

  牙伟宋长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祖建长乐镇人民政府安全助理

  事故调查组要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纪律,依法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

  

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