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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田阳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801157 

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田阳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田阳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2020年田阳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扩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田阳县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田阳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召开全县2020年度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2020年度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3月底前

  (二)自查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作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间:2020年3月—5月底前

  (三)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协作单位: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间:2020年3月—6月底前

  二、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四)推进广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田阳)项目设备安装、广西地震背景场观测网络(田阳)项目、恢复百育水井监测建设等项目的实施。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2月底前

  三、提高地震监测预测效能

  (五)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项目立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保障全县地震监测网络发挥效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2月底前

  (六)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开展“三网一员"培训。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协作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20年3月—5月底前

  四、收集应急基础数据开展风险评估

  (七)重点收集地理地貌、行政区划、人口密度、交通、建筑物类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救援力量分布等情况,以及学校、医院、企业、大型工程等公共设施的基本情况,充实应急指挥数据库,依据地震趋势意见分析评估风险。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20年3月—6月底前

  五、开展地震风险隐患排查

  (八)开展地震危险区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矿山,以及排泥库、尾矿坝等重大工程设施和次生灾害源的地震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校舍、医院、商场等密集人员场地的建设隐患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电信公司、百色田阳供电局、县市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20年3月—7月底前

  六、强化震情跟踪

  (九)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强化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密切跟踪震情动态,及时发现和捕捉短期或临震前兆异常。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2月底前

  七、提升抗震设防基础

  (十)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管理,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满足抗震设防要求。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以下简称“新区划图")宣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建公用设施执行《新区划图》情况检查,推进我县《新区划图》贯彻执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局

  协作单位: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2月底前

  (十一)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中,推进建设符合抗震安全基本要求的民居,切实改善农村抗震设防现状,促进城乡地震安全均等化。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作单位:县应急局、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2月底前

  八、推进地震安全示范建设

  (十二)继续按照地震安全示范建设标准,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工信局、社区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

  协作单位: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4月—11月底前

  九、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

  (十三)加强部门合作,健全地震应急新闻宣传工作机制、流程和审批手续,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应急新闻报道和日常宣传引导,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做好网络舆论宣传引导。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局、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2月底前

  (十四)以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科普大行动、“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等为契机,以宣传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抓好重要时段的防震减灾宣传。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2月底前

  (十五)组织全县校园防震减灾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中、小学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将地震安全课程列为学校安全教育计划。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应急局、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5月—11月底前

  (十六)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防震减灾知识培训。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5月底前

  十、细化和完善紧急救援机制

  (十七)完善地震应急专项预案;推进县直部门间、县乡间应急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开展综合演练;组织开展各级地震救援力量培训、训练;加强地震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0月底前

  十一、提升地震应急基础能力

  (十八)继续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和更新;开展应急救援设备储备情况调查,建立地震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