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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民族大道修复整治工程之户外广告、门店招牌、楼名楼标和非交通指示牌规范设置工程设计方案征集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4001037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民族大道修复整治工程之户外广告、门店招牌、楼名楼标和非交通指示牌规范设置工程设计方案征集通知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民族大道升级改造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5〕197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研究民族大道修复整治工程项目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15〕203号)的文件精神:“民族大道沿线的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完成后,民族大道将按照打造成为首府第一街的定位,按最高标准、最快速度实施民族大道修复整治工程项目,务必要突出特色、凸显风格、较好地展现现代化壮乡首府风貌,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做好相关服务。"其中,户外广告清理整治项目作为修复整治工程项目之一,由我局作为项目业主。我局计划在对户外广告招牌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将按照最高标准和展现现代壮乡首府风貌的要求,对沿线的户外广告牌、门店招牌、楼名楼标和非交通指示牌进行全面规范设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公开征集民族大道沿线户外广告牌、门店招牌、楼名楼标和非交通指示牌规范设置的设计方案。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户外广告设计及策划业务资质和相应户外广告业绩的企业或者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环境背景


  民族大道,俗称南宁第一街道,东起高速公路三岸收费站,西至江北大道,全长10.5公里,大道两侧汇集着区市党政机关、文化、商业、金融等重要机构。2002年民族大道景观亮化工程建设完成,华灯初上,流光溢彩,成为南宁市道路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反映现代城市人居环境的生态景观大道。近年来,户外广告招牌作为城市宣传的载体,曾为美化、亮化民族大道作出了突出贡献。


  时至今日,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南宁市在飞速发展,尤其是受到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影响,民族大道部分设置陈旧、科技含量低的户外广告招牌已不合时宜。2014年服务世锦赛开展户外广告招牌整治以来,在“破旧"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首府第一街"的精神,我局将以民族大道为示范样板,按照最高标准和展现现代壮乡首府风貌的要求,对沿线的户外广告牌、门店招牌、楼名楼标和非交通指示牌进行全面规范设置,旨在“立新"方面有所作为。


  二、设计依据和节点


  依据《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南宁市户外广告牌和招牌设置规划导则》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民族大道全线的整体情况,结合节点及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开展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具体分为6大节点:


  (一)城市入口节点[高速公路三岸收费站(搬迁后新的收费站)至凤岭立交桥]。


  (二)会展中心节点(凤岭立交桥至竹溪立交桥)。


  (三)五象广场节点(竹溪立交桥至南湖桥头)。


  (四)绿化景观节点(南湖桥头至古城路)。


  (五)民族广场节点(古城路至新民立交桥)。


  (六)朝阳商圈节点(新民立交桥至江北大道)。


  三、设计内容及要求


  (一)户外广告(包括公益广告、商业广告和城市标志性造型雕塑等)。对现有的户外广告进行摸底排查后,按照全线连贯统筹协调、节点主题风格突出、周边环境格调协调(包括与绿化生态环境、建筑楼宇环境、门店招牌、楼名楼标的协调)、整体效果良好突显的要求提出设计方案。


  (二)门店招牌(包括单位的门牌和商业门店招牌)。对现有的门店招牌进行摸底排查后,根据门店招牌分布情况,按照高标准、统一、分散或者分节点、分段设置的要求提出设计方案。


  (三)楼名楼标(包括名称、LOGO或者两者的组合体)。主要针对沿线高层建筑的楼名楼标,按照《南宁市户外广告牌和招牌设置规划导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每栋单体建筑只能设置1-2个楼名楼标的要求提出设计方案。


  (四)非交通指示牌(主要是指在各路口设置的用于标明单位地址或者前往方向的指示牌),按照《南宁市户外广告牌和招牌设置规划导则》相关规定,按照美观大方、具有特色和技术创艺等要求在各主要路口统一设置非交通指示牌。


  (五)其他要求


  1、五象广场节点(竹溪立交桥至南湖桥头)与绿化景观节点(南湖桥头至古城路)的设计方案必须与南湖景观节点相衔接。目前,市规划局正在开展南湖周边及南湖桥两则水面景观亮化工程设计工作,具体情况可到规划局咨询。


  2、设计内容、作品的风格、设计形式、材质、规格、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提倡创新设计。


  3、纸质文件:平面设计方案、彩色效果图或模型照片,统一用A3纸(297×420mm)打印并注明设计方案名称,计量单位用厘米(cm)标注。所有方案均不得标注设计人名称及其标识等信息。


  4、电子文件:以U盘为存储介质保存的200兆以上的电子文件。


  5、工程预算。按照现有的相关造价标准进行工程预算编制。


  6、递交时间和地点。于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18时截止方案征集,稿件递交至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广场和广告管理科。所有方案不退稿,请自留备份。


  四、评审组织奖励及方案实施


  (一)方案实施:评选入围的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我局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程序开展项目采购和建设。


  (二)评审组织奖励:对提交我局的设计方案,经我局初步筛选后,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评选,对评选入围并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方案没有设计费用、没有奖金和其他物质的奖励,对方案中户外广告设置时可给予设计单位冠名权1-2年或者给予设计单位参与投标设置适当的加分条款。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汇春路2号希尔顿.阳光B座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廖柯霖


  联系电话:0771-5530311电子邮箱:gcggk55303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