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工商办发(2017)71号桂林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快速聚焦: 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发文字号:桂林市工商办发[2017]71号
- 公布年份:2017.08.08
- 实施日期:2017.08.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桂林市工商办发(2017)71号桂林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工商办发[2017]71号
各县(自治县)工商局(工商质监局),各城区工商局,市局各部门、分局:
经市局领导同意,现将《桂林市工商局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8日
桂林市工商局
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2017年9月12日至15日在我区南宁市举行。为贯彻落实《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2017〕77号)文件精神,确保2017年“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彻底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两会”顺利举行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两会”结束。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
各单位(部门)要继续按照《桂林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市工商办发〔2017〕65号)文件要求及安排部署,以7至10月期间持续开展4个月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为契机,紧紧围绕确保“两会”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要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的市场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要责令经营者和市场管理方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整改。
(三)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各项监管措施
严肃查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中发现被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者许可证到期的,要及时责令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未依前置许可擅自开展许可范围内经营活动的,要配合相关许可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要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要配合相关部门坚决取缔;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依法查处;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许可部门监管责任的,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抄告当地党委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引导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要将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为监管和打击重点,加大惩处力度,绝不姑息手软。
(四)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桂林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市工商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强化事后监管,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组织配合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共同参与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要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两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单位(部门)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13日前将“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通过OA发送到市局企监科邮箱。联系人:李莎莎,联系电话(传真):2800541。
附件: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
桂林市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市安委办〔2017〕77号
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2017年9月12日至15日在我区南宁市举行。为确保2017年“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2017年9月12日至15日在我区南宁市举行。为确保2017年“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彻底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两会”顺利举行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成立“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组 长:韦文周 市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曹正泉 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
张建新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秦天清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张同胜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吴根山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区)长、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
“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指导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协调、督促各地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监管局吴根山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市安全监管局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二科。联系人:王俊华、韦星财,联系电话:5625070,电子邮箱:ajjek2105666@163.com。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两会”结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关于7至10月期间持续开展4个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确保“两会”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的范围:全市所有县(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县(区),突出道路交通、地采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大检查的目标: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两会”期间大检查的重点内容:继续分企业、政府、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防范四个层面开展全面深入检查,重点检查贯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和市委赵乐秦书记、周家斌市长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两会”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和“两会”期间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情况。
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或停产检修,“两会”期间暂停隐患整改和停产检修,“两会”结束后恢复整改,整改完成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8至9月,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派出蹲点督导组分赴11县6城区督查“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牵头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两会”结束,约一个半月时间。具体安排由各牵头部门另行通知。
l.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实施。
3.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市安全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4.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实施。
5.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农机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6.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桂林海事局牵头实施,市交通运输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部门配合。
7.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安全专项检查:由武警桂林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实施,市旅游发展委、商务局、文广新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8.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桂林车站、安全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由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10.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由市旅发委牵头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11.学校、水利、文化、食品卫生、冶金、有色、建材、林业、农机、气象、渔业船舶、铁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燃气供应、供水、供电、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由对应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
(三)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非煤矿山方面:继续推进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闭库注销工作,突出抓好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的整治工作,严格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监管,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方面: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强化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烟花爆竹方面:稳妥推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深化开展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下店上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道路交通方面:深刻吸取近期全区一些市县接连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教训,加强大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加大路面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乡镇微型面包车非法客运行为。水上交通方面: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客船、高速客船、客滚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载运易流态货物船舶)、渡口渡船和旅游排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自(农)用船非法载客、采砂船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县域工程的安全监管。消防火灾方面: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职业病防治方面:深入开展制造企业粉尘危害等专项治理,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防护和治理措施,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此外,继续深入开展粉尘防爆、冶金煤气、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农机渔船、铁路、地铁、民航、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
“两会”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凡“两会”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两会”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五)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的重要指示,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风险辨识、防控,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发生。结合“两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县(区)要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做好区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联防联控,切实有效管控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要加强对油、气、水、电等城市生命线和基础设施的巡查、管护,加强对活动场馆、饭店的水、电、气、火等方面的安全监督和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六)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之以恒、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8月份,市、县(区)都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七)认真抓好企业停产和会后复产的安全监管。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两会”期间停产、会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复产验收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两会”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会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地方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各市在抓好企业复产验收的同时,要派出专人对重点地方、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进行蹲点跟踪,及时消除隐患。
(八)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两会”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故意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全市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全部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两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重点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针对各类隐患比较突出的地区、企事业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对各级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将进行全市通报,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跟踪督导落实。
(四)加强工作总结报告。请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7年8月8日前将本县(区)、本部门2017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9月15日前将“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送市“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二科,同时报电子版,电子邮箱:ajjek2105666@163.com),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自治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