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 发文字号:桂粮发[2018]40号
- 公布年份:2018.07.18
- 实施日期:2018.07.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桂粮发[2018]40号
各市粮食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8〕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食安办〔2018〕13号)要求,自治区粮食局决定,于2018年7月28日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和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知识宣传活动。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请各市粮食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和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组织专家咨询,开展问答互动,现场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等,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主食安全、口粮安全;组织相关企业采取“广西好粮油"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进家庭等形式,向公众宣传粮油食品安全知识、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粮食质量安全就在身边,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的信心。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及时报道12325热线开通信息,在粮食部门政府网站醒目位置刊登12325热线简介,向售粮农户发放宣传页,在各类粮食企业和粮食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和标识,并结合世界粮食日、粮食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开展12325热线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市认真总结宣传活动的措施成效和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附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8月1日前上报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联系人:谭漪,电话:0771-5608597,邮箱:gxlsjdjc@163.com。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