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百色市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百色市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18]43号
百育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百色市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2018年百色市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2018年百色市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以下简称旅游节)定于2018年4月21日至4月24日在田阳县敢壮山布洛陀文化遗址景区举行。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旅游节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切实提高救助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田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加强预防,防控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旅游节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各种准备,对可能引发的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1.3.2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落实各自职责。
1.3.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严格控制事故危害范围,消除事故造成的影响,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举办的2018年百色市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类
依据突发事件性质的不同,2018年百色市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期间突发事件可分为三类:
1.5.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火灾、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1.5.2景区文化活动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应急响应。
1.5.3景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2.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设立2018年百色市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李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黄书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常务副指挥:黄少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绍忠县旅游局局长
卢桂林百育镇人大主席
副指挥:罗奇霖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专职副主任
成员:莫有合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璟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元会县卫计局副局长
唐富昌县食药监局局长
陆丽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黄文回县民政局副局长
韦文学县农业局副局长
农杉田县畜牧局副局长
周国武县文广局副局长
梁庆吉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蒙开军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阮栋检县外侨办副主任
陈江卫县安监局副局长
谭晓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建斌县工商局副局长
杨国明百色田阳供电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由罗奇霖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督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组织机构迅速开展应急救援,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应急救援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负责事故重要信息的上报、发布;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各种应急报告,向县应急办报告关于事故处理情况的总结报告等。
2.2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承担旅游节突发事件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旅游节突发事件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保证统一领导,指挥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收集、汇总、整理有关安全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与新闻单位沟通,进行有关事故情况的新闻宣传报道;负责应急预案的修订修改,协调、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应急处置准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通报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工作救援进展情况;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跟踪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对事件进行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比较大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事件的情况向社会进行回应。
县公安局负责对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管理和道路交通管制及交通事故的处置救援工作。
县外侨办、旅游局负责景区旅游团队游客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并做好接待。
县安监局负责对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游客旅游途中因交通工具、道路等原因出现的交通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开展事故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现场突发事件伤员的紧急救治工作。
县食药监局、农业局、畜牧局、工商局、卫计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应急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工作,确保启动预案后资金能够到位。
县民政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援工作。
百色田阳供电局负责应急救援期间的电力供应,并负责用电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应急处理工作。
县公安消防大队、林业局负责对火灾事故的救援、调查火灾原因、应急处置工作。
百育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直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置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管理职责和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
2.4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2.4.1事故调查组
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县公安、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4.2事故处理组
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管理职能部门,立即进行现场救援,迅速消除事故不良影响,严格控制影响范围。
2.4.3案件查办组
由县公安局负责,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果,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依法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
2.4.4医疗救治组
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治机构迅速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救治工作。
3.应急信息
3.1信息监测
各成员单位建立统一的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3.2信息报告
3.2.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县委办办公室电话:3212420,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212248,县应急办电话:3388867。
3.2.2报告时限要求
百育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如是重特大事故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力争在40分钟内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
3.2.3初次报告
主要是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3.2.4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预测等。
3.2.5总结报告
在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应当作出总结报告,报告包括对突发事件的鉴定结论,对事件的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任何部门、承办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因此引起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应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3.3先期处置
百育镇负有对事故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迅速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百育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在先期处置未奏效的情况下,由县应急办组织派遣应急队伍,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准备启动应急预案。
3.4预警发布
预警由县应急办发布,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用红色(特、重大Ⅰ级)、橙色(较重Ⅱ级)、黄色(较大Ⅲ级)、蓝色(一般Ⅳ级)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4.应急响应
4.1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分为三类,当发生各类事件时,百育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基础上,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应急办。百育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4.2分类响应
4.2.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火灾、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1)明确责任单位:百育镇人民政府为具体责任单位。
(2)县公安局负责事故发生现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管制工作,要立即疏散人群,有效遏制现场混乱状况。
(3)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处置、调查工作。
(4)县公安消防大队、林业局负责现场火灾的扑救抢险工作。
(5)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力量,就近联系医院,做好现场伤亡人员的救治工作。
(6)县文广局负责对有关文化活动期间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工作。
(7)县外侨办、旅游局负责景区旅游团队游客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4.2.2景区文化活动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应急响应:
(1)明确责任单位:百育镇人民政府为具体责任单位。
(2)县公安局负责事故发生现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管制工作,要立即疏散人群,有效遏制现场混乱状况。
(3)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力量,就近联系医院,做好现场伤亡人员的救治工作。
(4)县文广局负责对有关文化活动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工作。
4.2.3景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1)明确责任单位:百育镇人民政府为具体责任单位。
(2)活动期间,各餐饮点一旦发生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停止可疑中毒食品的食用和销售,防止事态扩大,并向卫生、食药监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县应急办。各餐饮点要坚持每餐食品留样制度。
(3)县食药监局、农业局、畜牧局、工商局、卫计局依法开展在流通领域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4)县卫计局和相关部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工作。
(5)县交通局准备好救援所需的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并确保及时、正常启用。
(6)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事故现场的保护及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4.3扩大应急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时,由县应急办宣布应急响应等级的转换级别,并向县政府报告,根据危害程度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支援或向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实施扩大应急时,百育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善后处置工作以百育镇人民政府为主,指挥部提供必要支持。对突发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5.2调查评估
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会同百育镇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应急办作出报告。
5.3信息发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上报、发布及管理工作。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时,由指挥部授权县应急办会同县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各项工作。
5.4总结报告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应急办审批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学习培训。
6.应急保障
6.1通讯保障
活动期间,指挥部必须保证各成员及成员单位办公室电话24小时联络畅通。
6.2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要确定应急指挥车辆,并保持车况良好。
6.3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安全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政府给与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预案规定履行职责,对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应急措施的;
(3)对事故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违抗指挥部办公室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5)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处置期间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6)贪污、挪用、盗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经费和物资的;
(7)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8.附则
8.1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在旅游节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助过程中,出现本预案未说明事项,由指挥部办公室临时予以明确。
8.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