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202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桂林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桂林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
为做好桂林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因各类因素出现的滞销问题,确保大宗农产品正常销售和价格基本稳定,最大程度减轻农民经济损失,保持农业产业稳定,更好促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明确解决全市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响应机制、处置类别和工作措施,特别是我市当季的大宗农产品出现部分或大部分滞销时,能够快速联动应急、多措并举,全力以赴促进农产品销售,助力乡村振兴。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解决全市范围内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2.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水果类、蔬菜类(详见附件)大宗农产品。
3.我市未列入本预案的规模化种植的农产品,当出现较大面积滞销卖难时,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三)工作要求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处置、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农民自救"相结合原则,建立市、县两级分级响应机制,做到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二、组织机构
建立桂林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分管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工商联、团市委、市邮政管理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6个专责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预警监测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大宗农产品生产调度、市场监测、价格监管、成本调查等工作;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根据情况启动预警机制,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二)销售流通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工商联、团市委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全市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流通工作,通过建设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推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和促销等活动,推动市内外采购商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形成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对接区内外大型电商平台,推动网上销售大宗农产品;指导、推动做好大宗农产品出口工作;在各类信息平台积极发布相关待销产品信息;组织开展工会福利采购、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相关群体参与各类大宗农产品促销活动;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三)物流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物流保障,落实好有关大宗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物流受阻或中断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四)质量品控组。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监管,依法追究、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计量、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质量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五)舆论宣传组。由市委网信办牵头,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销售舆情监控,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根据大宗农产品销售情况,指导主流媒体开展促销公益宣传;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负面舆论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六)资金保障组。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统筹,出现大宗农产品滞销时,指导县(市、区)筹措资金用于应急促销;出现大宗农产品严重滞销时,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安排相关资金用于应急促销。同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根据市人民政府相关督查激励政策,落实对大宗农产品应急促销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区)发放激励资金。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价格倒置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三、响应机制
(一)响应条件。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导致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时,监测预计产品滞销数量占该产品总产量的70%以上、产品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影响区域为2个及以上县(市、区)的,可启动预案。
(二)处置程序。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流程为:启动预警机制—确定处置类别—开展处置工作—报告处置结果。
由预警监测组及时对农产品滞销形势作出综合评估,启动预警机制,根据滞销原因、产品数量、影响区域、紧急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处置类别,由相应专责小组牵头启动预案,协调组织开展处置应对,并在处置完成后及时报告处置结果。
四、分类处置
(一)因产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预警监测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产销信息不对称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组织相关企业、本地经纪人到主销地开展推介销售。组织动员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与相应生产主体开展产销对接活动。
3.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4.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
5.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6.落实自治区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要求。
(二)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销售流通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季节性滞销和自然灾害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在全国、全区、全市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发布销售信息、进行品牌宣传。
3.根据事态组织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减灾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6.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7.落实自治区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要求。
(三)因物流受阻或中断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物流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物流受阻或中断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组织事发县(市、区)及时开通临时物流“绿色通道"、替代线路。根据事态组织有关县(市、区)或部门抢修、打通、恢复受阻或中断的物流通道、线路、业务。
3.组织在市内外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生产基地和经纪人准确掌握信息,及时调整销售方案。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6.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7.落实自治区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要求。
(四)因质量安全事件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质量品控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质量安全事件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全市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
7.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8.落实自治区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要求。
(五)因负面舆论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舆论宣传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负面舆论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负面舆论涉及产品的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全市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引导舆情,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集中宣传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
7.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8.落实自治区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工作要求。
(六)因产销价格倒置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资金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了解产销价格倒置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等。市财政局牵头提出相关资金筹措安排意见。
2.根据事态落实促销活动及经费。
3.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4.实行大宗农产品供给平衡调控,调优该品类产品的品种结构、合理调配产业布局、提高品牌品质。
5.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6.落实自治区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联席会议牵头负责全市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联席会议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分类处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责任主体,要结合辖区农业产业的发展实际,建立本辖区大宗农产品滞销联席会议应急机制,根据分级响应要求落实人、财、物,确保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二)政策保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统筹,出现大宗农产品滞销时,指导县(市、区)筹措资金用于应急促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根据促销情况,及时研究启动促销补贴,并加大“广西好嘢"桂字号农业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大宗农产品市场吸引力。各县(市、区)要落实本辖区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职责,统筹资金对销售大宗农产品成效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予以奖励,提升销售桂林大宗农产品积极性。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销售流通便捷顺畅。
(三)信息保障。预警监测组要建立大宗农产品监测预警信息推送机制,根据自治区联席会议推送的相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各县(市、区)推送至生产基地及经纪人,指导其及时调整销售节点、渠道及区域,确保产销通畅。要整合多部门资源建立市级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平台,为发布农产品卖难信息、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提供有力支撑。
(四)人才保障。大力培养本土自媒体营销人才,针对当前国内农产品销售线下线上融合发展的现状,加强农产品销售队伍和网络销售平台建设。各县(市、区)要整合政策和资金,按照“专营销、拓市场、聚微利、争规模"原则,孵化出一批精英自媒体营销团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的全产业链带头人,坚持控产能、调品种、提利润,提升土地的产出价值,促进生产阶段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不利因素的能力。积极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纳入应急销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桂林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一览表
附件
桂林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适用的
大宗农产品种类一览表
一、水果类
种类 | 一般上市时间 | 主要分布区域 |
柑橘 | 8月—次年5月 | 荔浦市、永福县、阳朔县、灵川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平乐县、兴安县、全州县、灌阳县,临桂区 |
月柿 | 10月—12月 | 恭城瑶族自治县、平乐县、雁山区 |
葡萄 | 7月—11月 | 兴安县、资源县、灵川县、全州县、临桂区 |
金桔 | 10月—次年3月 | 阳朔县 |
二、蔬菜类
种类 | 一般上市时间 | 主要分布区域 |
芋头 | 11月—次年2月 | 荔浦市、平乐县、全州县、恭城瑶族自治县 |
辣椒 | 6月—11月 | 全州县、资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兴安县 |
番茄 | 5月—11月 | 龙胜各族自治县、永福县、灌阳县、资源县 |
茄子 | 6月—11月 | 灵川县、全州县、平乐县、资源县 |
大白菜 | 10月—次年2月 | 灵川县、临桂区、阳朔县、永福县 |
莴苣 | 10月—次年4月 | 灵川县、临桂区、平乐县、雁山区 |
豆角 | 6月—10月 | 灵川县、临桂区、全州县、灌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