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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凤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31419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凤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凤政办发[2020]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凤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9号)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河政办发〔2020〕3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开展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全县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二)主要任务。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对重点隐患进行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县级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包括全县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县9个乡镇。

  (二)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全县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全县普查成果并上报自治区、河池市有关部门。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凤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县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县普查系列成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乡镇普查各项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县政府普查工作要求,编制本乡镇普查任务落实方案;组织开展本乡镇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具体普查任务,负责乡镇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乡镇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五、普查经费保障

  普查经费以县保障为主,县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县本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经费。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担负起本乡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针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严格依法普查。全县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乡镇、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广泛宣传动员。全县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凤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凤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潘玉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凤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昌永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牙祖干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陈增福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邓良敏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甘多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韦联波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蒙锦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廖晓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罗思振县水利局副局长

  潘锡衔凤山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韦联格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龙跃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曼云县统计局副局长

  陆凌春县林业局副局长

  韦忠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韦远灵县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王贵生凤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罗诚县气象局副局长

  王法清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何博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韦建英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凤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韦周律中国电信凤山分公司总经理

  王自黔中国移动凤山分公司总经理

  牙韩芬中国联通凤山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昌永兼任。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