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同意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桂林银行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5.1849193
-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快速聚焦: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发文字号:桂银监复[2016]154号
- 公布年份:2016.09.30
- 实施日期:2016.09.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同意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桂林银行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同意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桂林银行的批复
桂银监复[2016]154号
桂林银行:
你行《桂林银行关于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审查股东资格的请示》(桂林银报〔2016〕23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你行150,000,000股,加计原持有你行373,475,981股股份,合计持有你行523,475,981股股份,占你行增资扩股目标总股本30亿股的17.45%。
二、你行应建立和完善资本补充机制,进一步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按科学、合理和分散的原则,逐步调整完善股权结构。
三、你行应继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股权管理,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和对股东的授信,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本批复仅在投资入股资金到账并经具备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无误后生效。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