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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蒙山县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前到国庆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70669 

蒙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蒙山县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前到国庆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蒙应急发[2019]8号


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领导的指示及自治区在2019年8月16日视频会的精神,根据《梧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自治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梧应急发〔2019〕33号)的要求,为全面落实汛期高温烟花爆竹停产规定,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顺利举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制定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蒙山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蒙山县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前到国庆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方案


  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强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停工时间

  2019年8月27日-10月8日。

  二、停工对象

  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高温停产、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当期由于受高温、雷雨天气影响,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在停工阶段,不能跨省进货和为零售点(店)送货。同时在停工期间,必须落实高温停产、必须领导值(带)班、必须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要求进行安全承诺。

  (二)严格执法检查、保持“排治违"高压态势

  结合2019年专项整治的要求,加强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持续整治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点(店)“下店上宅"“前宅后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刻吸取柳州融安等事故教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从严进行处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

  (三)有序组织复工,杜绝企业“带病"经营

  企业恢复经营前,要对照安全标准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达到复工要求的,从10月7日起向县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复工备案,由县应急管理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复工经营。

  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将停工期间领导带班安排、全员安全教育、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承诺情况于9月25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李奕剑;联系电话:6283176;电子邮箱:msaj685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