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港口、码头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失效
【法宝引证码】CLI.12.5635509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 发文字号:桂交财务函〔2017〕530号
- 公布年份:2017.10.12
- 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 实施日期:2017.10.12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港口、码头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交财务函〔2017〕530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有关港口码头经营管理单位:
为支持西江经济带港口物流业发展,减轻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负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6〕70号)“对进出经济带港口、码头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尺箱、40尺箱)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规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制定了《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港口、码头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截至2016年底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范围内11个市共有集装箱港口、码头29个,涉及对应收费站21个,目前符合条件立即实施的港口、码头10个、收费站7个,其余19个港口、码头及14个收费站待条件成熟后实施。请你们结合实际完善和细化落实措施,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物价局
2017年10月12日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物价局
2017年10月12日
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港口、码头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6〕70号)精神,为支持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以下简称“经济带”)港口物流业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对进出经济带港口、码头通过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经济带港口、码头及指定收费站见附件),并合法装载和办理使用广西发行的高速公路非现金支付卡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尺箱、40尺箱,下同)运输车辆(以下简称“集装箱车辆”)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半优惠政策。 集装箱车辆通过先全额交纳后返还50%的方式享受减半收费优惠政策。
(一)集装箱车辆从指定收费站进出经济带港口、码头,在出口收费站先按照相应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使用广西发行的高速公路非现金支付卡全额交纳车辆通行费,车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证明,向对应的港口、码头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办理退付50%的通行费手续。
(二)经港口、码头经营管理单位、当地交通运输局、对应收费站所属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网中心”)核验无误后,自治区联网中心按月将需退付的50%通行费资金划拨到非现金支付卡发行单位,再由非现金支付卡发行单位返还至车主的非现金支付卡资金账户。 集装箱车辆进出经济带港口、码头的有效证明包括随车运货单和收发货物单位出具的证明、进出港证明、集装箱航运情况证明、途经指定收费站证明等。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建立有效沟通、核对机制,建设完善集装箱车辆管理及数据实时共享平台,保障信息核对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集装箱车辆进出经济带港口、码头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集装箱车辆车主及驾驶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能享受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优惠,应按规定补缴已减免的车辆通行费,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权限给予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集装箱车辆累计有三次以上(含三次)违规记录的,取消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优惠资格:
(一)假冒集装箱运输车辆的;
(二)未办理广西发行的高速公路非现金支付卡;
(三)所运输的集装箱不经经济带内河运输的;
(四)非法超限运输的;
(五)伪造、变造、转借他人证明骗逃通行费的;
(六)经核实发现凭持虚假、无效证明和以U型中转等方式偷逃通行费的;
(七)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本办法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物价局、财政厅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港口、码头及指定收费站一览表
序号 | 港口、码头名称 | 港口所在地区 (港区) | 港口、码头经营管理单位 | 指定收费站名称 | 备注 |
1 | 紫金村码头 | 梧州港中心港区 | 广西梧州通洲物流有限公司 | 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马江至梧州段梧州收费站 | 立即实施 |
2 | 大利口码头 | 梧州港中心港区 | 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 | 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马江至梧州段梧州收费站 | 立即实施 |
3 | 李家庄码头 | 梧州港中心港区 | 广西中外运仓码有限公司 | 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马江至梧州段梧州收费站 | 立即实施 |
4 | 富民码头 | 梧州港中心港区 | 梧州港联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 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马江至梧州段梧州收费站 | 立即实施 |
5 | 赤水作业区码头 | 梧州港藤县港区 | 广西西江临港赤水港务有限公司 | 梧州至贵港高速公路塘步收费站 | 立即实施 |
6 | 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码头 | 贵港罗泊湾作业区 | 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 | 梧州至贵港高速公路贵港东收费站 | 立即实施 |
7 | 名燕码头 | 贵港市桂平港区 | 广西名燕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梧州至贵港高速公路桂平西收费站 | 立即实施 |
8 | 鹧鸪江码头 | 柳州市中心港区 | 柳州市瑞中运港务分公司 | 柳州市国道过境公路雒容至洛满段高速公路柳州北收费站 | 立即实施 |
9 | 宾港作业区 | 来宾市宾港作业区 | 广西来宾西江港务有限公司 | 柳州(静兰)至宾阳(王灵)高速公路来宾收费站 | 立即实施 |
10 | 猛山作业区 | 来宾市象州港区 | 广西象州西江港务有限公司 | 柳州至武宣高速公路象州收费站 | 立即实施 |
11 | 梧州市塘源中储粮码头 | 梧州港中心港区 | 中央储备粮梧州直属库 | 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马江至梧州段梧州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12 | 苏湾作业区 | 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 | 广西贵港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苏湾港务分公司 | 梧州至贵港高速公路贵港东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13 | 永泰码头 | 覃塘产业园石卡园区 | 广西贵港市永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兴业至六景高速公路贵港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14 | 新龙码头 | 贵港市桂平港区 | 广西广源物流有限公司 | 梧州至贵港高速公路桂平西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15 | 武林港一期作业区 | 贵港市平南县武林镇 | 广西武林港务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 梧州至贵港高速公路大安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16 | 武林港二期作业区 | 贵港市平南港区 | 广西平南通洲物流有限公司 | 梧州至贵港高速公路大安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17 | 官塘码头 | 柳州市中心港区 | 广西柳州西江港务有限公司 | 柳州市国道过境公路雒容至洛满段高速公路洛埠收费站;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雒容收费站、柳州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18 | 阳和码头 | 柳州市中心港区 | 柳州东城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柳州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19 | 将军岭码头 | 崇左市扶绥港区 | 广西崇左西江港务有限公司 | 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扶绥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20 | 二塘樟村码头 | 来宾市武宣县 | 广西武宣平安港务有限公司 | 柳州至武宣高速公路武宣北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21 | 武宣巨龙码头 | 来宾市武宣县 | 广西武宣巨龙港务有限公司 | 柳州至武宣高速公路武宣东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22 | 武宣港务所码头 | 来宾市武宣 港务所码头 | 广西武宣平安航运有限公司 | 柳州至武宣高速公路武宣东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23 | 合山新港作业区 | 来宾市合山港区 | 广西合山新港港务有限公司 | 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迁江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24 | 南宁港牛湾作业区 | 南宁港牛湾作业区 |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外环高速公路南宁港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25 | 南宁港六景作业区 | 南宁港六景作业区 |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宾阳至南宁高速公路六景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26 | 百色右江港区大旺作业区(简称大旺港) | 百色右江港区 大旺作业区 | 广西百色港旺达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 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百色东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27 | 百色田东港区祥周作业区(简称祥周港) | 百色田东港区 祥周作业区 | 广西百色港旺达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 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祥周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28 | 弄堂作业区 | 河池港东兰港区 | 广西河池西江港务有限公司 | 都安至南宁高速公路都安收费站(待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通车后再作调整)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29 | 红渡作业区 | 河池港都安港区 | 广西河池西江港务有限公司 | 都安至南宁高速公路都安收费站 |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
"注:1.港口、码头经营管理单位需持合法有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对集装箱车辆实行封闭式、信息化管理,并确保港口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与自治区联网中心实现集装箱车辆(含集装箱)进出港以及相应集装箱内河运输等信息的数据共享。
2.经济区内其它港口、码头(含在建港口、码头)具备上述实施条件后即可纳入实施范围。"